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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游客·瑞典酒店事件最本质的根源

www.creaders.net | 2018-09-25 18:03:38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网(Creaders.Net)读者Steve Huang来稿: 中国游客瑞典酒店事件搞得沸沸扬扬,我无意去评判谁对谁错,只想说一说我个人认为的造成这个事件的最本质的根源。我觉得这个根源就是对“私有领地”(Private Property)这个概念的认知。事件中的中国游客觉得自己的要求是天经地义,而瑞典的酒店和警察也觉得自己是做了天经地义的事情。这个中国游客完全没法理解瑞典人的思路和行为,而瑞典人也完全没法理解这个中国游客的逻辑和举止。


在欧美社会,一个个人或者公司对自己的私有领地的权力神圣不可侵犯。比如说,根据安大略省的Trespass to Property Act,“A man refuses to leave a bar after being asked to leave by the waiter, is trespassing.” (如果酒吧的侍应生要求一个客人离开酒吧,而客人拒绝离开,这就算是非法进入私有领地。)我相信对于大部分在这样的社会长大的人来说,他们的人生经历会给他们的潜意识建立了这个价值观—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他们的行为举止都会体现出对这个权利的尊重。

在中国,因为社会体制不一样,没有个人真正拥有私有土地。就算买了一套房子,也不过只是拥有70年的使用权,而不是对这块地的真正拥有权。所以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潜意识里根本没有”私有领地”这个概念, 更别说”私有领地神圣不可侵犯”的理念了。在显意识层面,只是会在电影或书本里看到这样的外来的理念,而不会成为自己认知系统和深层价值观的一部分。所以当遇到这样的情况时,根本不会意识到自己侵犯了对方的任何权利。

所以对于瑞典这家酒店来说,凌晨1点钟离下午3点的入住时间还很远,而且酒店已满,没有空房,躺在并不大的大堂过夜是影响酒店的雅观的。大堂或者客房都是酒店自己的“私有领地”,他们要求提前来酒店的客人离开酒店,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客人拒绝离开,就已经是违反了“非法进入私有领地”的法律了。当客人不离开,那他们就只有叫警察来执行这个法律,来保护酒店的私有领地的相关权利。对于警察来说,酒店要求提前到酒店的客人离开酒店大堂这个“私有领地”,而客人拒绝离开,就是违反了“非法进入私有领地”的法律了,警察只有强制执行法律,把他们抬出酒店。

对于这个中国游客来说,可能在他的潜意识里和显意识里,根本就没有觉得大堂是酒店的私有领地,而可能觉得酒店大堂是一个公共空间。我呆在这里有什么关系?你怎么会提出要我离开大堂这个公共空间的要求?而且我本来再过十几个小时就可入住客房的。他很可能觉得留在大堂是他天经地义的权利。他一不偷二不抢,除了留在酒店大堂之外,并没有做任何事情。根据他如此坚持力争要留在大堂的行为,我相信他在内心是完全没有觉得自己做了任何违反法律的事情。在这样一种思路下,他根本没法理解酒店的要求,更没法理解警察居然认同酒店的要求,而强制把他们移出酒店外。他内心肯定是觉得受到了警察的不公平的待遇。受到不公平待遇怎么办?那一定要寻找公平?怎么找回公平?那就通过哭喊来吸引周围住户,也许得到他们的同情,并谴责警察来找回公平吧。

半夜三更当他们在酒店外的人行道上大声哭喊时,他们可能已经又违反了一条法律。比如说我所住的安大略省Oakville的住宅区噪音法规by-law是这样规定的:

”Persistent yelling, shouting, screaming, hooting, whistling or singing is prohibited at all times.” 持续的大喊,大叫,大骂,尖叫,吹口哨,唱歌在任何时段都是禁止的。

”Music noise clearly audible from a neighbouring property is not permitted from 5 p.m. to 7 a.m. (9 a.m. on Sundays). At all other times noise exceeding 45 decibels (dBA) measured inside of another home may be a violation of the noise by-law.“ 如果邻居在下午5点到早上7点能够听到你的房子里的音乐声,你是违反市政噪音法的。在任何时段如果你的音乐噪音在邻居家测出来超过45 分贝也是违反市政噪音法的。 45 分贝是什么概念?就是鸟叫的声音大概是 45 分贝,图书馆的声音只是比 45 分贝稍低一点。

如果斯德哥尔摩的市政噪音法规跟多伦多周边城镇类似的话,那么他们一家在人行道上制造那么大扰民的噪音就违反了城市的噪音法规了。违反了这一条法规,那警察只好把你移到更加偏僻对周围住户影响小的地方去了。

同样,对于这位中国游客来说,他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大喊大叫已经违反了市政噪音法规。被强制移出酒店,他本来已经觉得很冤屈了,现在警察又把他们从酒店外的人行道强制移到更加偏僻的地方,他的心里肯定是万马奔腾,不能平静的。任何一个人,当你坚定的觉得自己并没有做错任何事或者违反任何法律,而受到警察如此对待,你是不可能理解警察的行为的。你心里只能想,可能这两个警察就不是好人,如果换了别的正常的警察,就不会这样对待你了。其实瑞典检查机关对案件进行评估后,认定瑞典警方没有任何过错,他们只是正常执法而已,并认为这位中国游客拒绝离开他无权去的地方,这令人不安。

如果这位中国游客对私人领地的理念多有一些了解,当酒店要求他们离开,他可能就会配合离开,那后面的所有事情都不会发生。又或者,当警察来执法,要求他们离开,虽然他不能理解警察的行为,但如果选择服从警察的要求而主动离开,那警察把他们强制移出酒店的事情也不会发生。又或者,当他们被强制移出酒店,虽然不能理解,但选择理性地诉求(比如请求使馆的帮助)而不是大喊大叫,那他们没有噪音,警察也不会把他们再移到更偏僻的地方去。

每一个人都是他生活的周遭环境的产物。如果在他从小到大地生活环境里没有机会去接触到“私有领地”的理念,也没有在他所看到的书和影视里接触到这样的理念,你怎么可能期待他建立这样的认识。而每个人的环境也不是他本人可以控制的。他的父母的教育程度,家庭收入,地理位置,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对这个世界的认识。

如果有人在一个月前问我,这位中国游客的“拒不离开酒店”和“在人行道上半夜大喊大叫”是否违反当地法律,我的回答可能会是:“也许他的行为不是很妥当,但违法法律,应该还不至于吧。”但最近一个月,因为一些个人原因,稍微了解了一下加拿大安大略省的“非法进入私有领地”和“市政噪音‘相关法律法规。所以看到这位中国游客在瑞典的行为,非常清楚地知道,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安大略省多伦多市,他肯定是违反了这两条法律法规的。当然加拿大人在全球都是出了名的谦和,也许警察面对这样的情况,执法过程会更加和平,为对方着想,而不至于搞得如此沸沸扬扬。

去国二十余年,我感受到很多理念和价值观的不同。其中一点就是对于“个人空间”和“私有领地”的认识,但毕竟在中国生活那么多年,受到的影响是根深蒂固。我只是显意识层面认识到,而并没有在潜意识层面完全建立这个理念。所以有时候一些行为还是不自觉地冒犯了别人的“私有领地”的权利,当事情发生后,才意识到自己“非法进入了别人的私有领地”。

比如早些年我在多伦多的Yonge Street 1号大楼里工作时,部门里要搞一个30分钟的团队活动,要我带领全部门三四十号人,教他们打太极拳。于是我带着他们在我们大楼对面,Yonge夹Queens Quay路口西北角的一片空地上,排得整整齐齐,浩浩荡荡打起了太极拳。结果过了一会儿,那栋楼的保安跑出来,要求我们离开,因为这是他们的私有领地,没有得到他们的允许,这是非法闯入他们的私有领地。后来我们跟这个保安解释了一下,又强调只有五分钟就结束了。他就说,你赶快结束,结束后马上离开。所以还好,他没有叫警察来赶我们走。

三年前,为了在多伦多市中心联合火车站附近人流最大的地方,宣传我的Super Excel Training, 我叫几个大学生帮我在Bay街和Front街的路口散发我的Excel培训的传单。其实本想在联合火车站里面散发传单的,但是很清楚那是火车站自己的私有领地,我们不能够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他们的领地上散发传单。去向他们询问后,知道要经历很多程序和付挺多钱才行。于是我们只好退而求其次,就在进火车站前的路口发吧。街上的人行道属于多伦多市,这是属于市政府的,算公共空间吧。后来这几个大学生告诉我,人行道上,也不是所有位置都可以发传单的。因为那些很宽的人行道的地方,并不是全部属于市政府。那里都是很高的办公楼,所以建楼时,留出很多的空地来,方便行人。只有靠马路很窄的两米属于市政府的人行道,再往里的几米空地都属于那栋大楼的私有领地。所以当他们发传单时,稍微走两步,把传单交到路人的手中,就不小心过界了。大楼的保安就指着地上的一条不起眼的线说:”你非法进入我们的私有领地来发传单,马上退出去!”所以他们时常会站在隔断线边,踮着脚尖,伸长手臂,把传单交到稍远的路人的手中,而不敢迈出那一步。而路人也很不解,你为什么要那么费力地踮脚和伸手臂,而不是向我走近一步,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把传单交到我手上了。大部分路人每天上下班走过那条人行道,根本没有意识到地上那条不起眼的线,就是公共空间和私有领地的分界。

人与人之间不可避免地会有很多误解和不理解。因为有些价值观上的东西,藏在潜意识深处,你自己的显意识根本都没有觉察到。当你试图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揣摩的时候,不管你怎么努力,有时还是不能理解对方,因为你根本就不知道,也没有意识到,对方那潜意识里的不同的价值观,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潜意识里的价值观,你是没办法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的。唯一能解决这个差异的方法是,你必须自己心怀善心,相信对方也是心怀善心,尽管你不能理解对方的思路和行为,但你选择相信对方对你没有恶意。当你以这样的心态去揣摩对方的时候,你多半会得到对方更多善意的回馈,而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最后把事情向好的方向推进。

这位中国游客,在尽管不能理解对方的做法时,如果心里主动选择相信,对方不是有意恶意地发难,当他以这样的心态去沟通,很可能酒店方更容易报以一个善意的回馈和努力,找到一个更佳的解决方案。

同样,这家瑞典酒店的工作人员和瑞典警察,在尽管不能理解对方的要求时,如果心里主动选择相信,对方不是有意恶意地发难,当他们以这样的心态去对待,很可能找到一个让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写到这里,文章应该结束了,但又联想到十几年前亲眼见证的一件事和人,可以作为一个很好的榜样。

2005年在Yonge街1号工作中,我的经理在处理与他的另一个下属的一件事情。在我们周围每一个人的眼里,上至Director,Senior Manager,下到我们Senior Analyst, Analyst,都认为这个同事在做一件为大家所不齿,不应该,不光明,卑劣,该受谴责,训斥,的“坏”事,但是我的经理,依然以一个非常平和,尊重,善意的心态,去要求他做应该做的事情。当时他们两人就在我面前,我听着他们的谈话,看着我的经理的表情,我完全被震撼了!我没法想象一个人可以面对另一个被所有人认为是“坏人”的人,正在做着“坏事”的人,以平和和善意的心态跟他谈话,就好像这个人是一个好人似的。在我生活中,从来没有看到过任何一个人可以做到这样的not judging others。我可以想象佛陀,耶稣,甘地,曼德拉,可以做到,但这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我身边一个普通的人,在这样为人处事。这是我人生中一个里程碑事件,具有影响我整个人生的深远意义。

如果我们每一个人,在任何时候感觉到,自己在内心给别的人一个负面标签,“坏人”,“不好的人”,“他有恶意”,“他没价值”,“他低劣”,“他下等”,就马上提醒自己我在judge他人,然后就尽力以善意去揣度别人,以一个尊敬心看待他人,以关怀和爱心去对待他人,我们就更容易把本来会成为冲突和敌对的事件化解为和平和善意。

(文章只代表作者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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