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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美生紀欣然案全回顧 兇手面臨終生監禁

www.creaders.net | 2016-10-16 17:32:14  綜合新聞 | 0條評論 | 查看/發表評論


中國留學生紀欣然在美國南加州大學附近遇害案,首名案犯於兩年後終被判一級謀殺等罪名成立。現年十八歲的女嫌兇格雷羅(Alejandra Guerrero),周四在美國洛杉磯刑事法庭被裁定包括一級謀殺等四項罪名成立。

中國留學生紀欣然在美國南加州大學附近遇害案,首名案犯於兩年後終被判一級謀殺等罪名成立。現年十八歲的女嫌兇格雷羅(Alejandra Guerrero),周四在美國洛杉磯刑事法庭被裁定包括一級謀殺等四項罪名成立。

《星島日報》報道,在經過兩天的閉門會議之後,由七女五男組成的陪審團周四達成一致意見。四名被告中,犯案時僅16歲的女嫌兇格雷羅所受到的四項指控,全部被裁定成立,分別為一級謀殺,二級搶劫,二級蓄意搶劫未遂,以及使用致命武器攻擊他人。

格雷羅將面臨最少25年、最高終身監禁的刑期,預計將於11月28日被量刑。另外三名被告犯案時分別為17歲至19歲,他們將在隨後接受判決。

當地時間2014年7月24日約零時45分,二十四歲的南加州大學研究生紀欣然,在大學附近步行回住處時遭襲,並被兇手用扳手等鈍器毆打。襲擊發生後,受害人逃回距離案發現場不遠的住所,幾小時後傷重身亡。

四名案犯隨後遭警方拘捕。被告承認,襲擊紀欣然是因為他是中國人,他們認為中國人有錢。警方稱,格雷羅是此案主犯,也是年齡最小的案犯和唯一女性。

在向紀欣然施暴兩個多小時後,格雷羅與同夥前往一處海灘,作出另一宗搶劫,用致命武器襲擊一名男性和一名女性。

紀欣然案並非是南加大發生的首宗中國留學生遇害事件。 2012年四月,在該校校園附近,中國留學生吳穎和瞿銘凌晨駕駛汽車時,遭槍擊身亡。兩名兇手被判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紀欣然案全回顧

2014年7月24日,南加大中國24歲留學生紀欣然在距離自己公寓附近街區被襲擊,之後回到公寓後不幸喪生。經過兩年多的時間,今年10月13日,由7名女性與5名男性組成的陪審團達成一致意見,判定紀欣然命案中的女嫌犯谷艾瑞羅四項罪名成立,即一級謀殺罪、搶劫罪、蓄意搶劫罪,及以致命武器攻擊罪。

根據《僑報》記者最新消息,法官將於11月28日宣布對首名疑犯谷艾瑞羅量刑結果,目前她面臨最低25年至終審監禁的牢刑。其他三名嫌犯將隨後分案審判。

事件回顧

這一切悲劇源自2014年7月24日凌晨12時45分許。當天,南加州大學中國留學生紀欣然被發現死於租住的公寓房間裡。

警方稱,當天凌晨紀欣然曾在南加大附近29街遭到至少三人襲擊後受傷,後走回位於30號街的寓所後身亡。

警方透露,2014年7月24日凌晨12時45分,紀欣然結束學習小組的學習後走路回家過程中遭到4名西裔嫌犯攻擊後,走回家中身亡。兩名未成年嫌犯涉嫌在洛杉磯29街與Orchard街交口附近搶劫及毆打24歲的紀欣然。

根據華人律師張軍透露,紀欣然遭遇歹徒襲擊後,既沒有在第一時間報警,也沒有到醫院檢查,導致錯過了搶救生命的黃金時間。

凱撒醫院華裔醫師鄭卓漢分析,如果南加大中國留學生紀欣然在遭受攻擊後第一時間去醫院急診檢查,很可能會保住他的性命。而悲劇的發生,很可能是受害者覺得自己能走回宿舍,加上頭部外傷看上去並不嚴重,讓他產生了麻痹心理所致。

2014年7月28日,南加大中國留學生紀欣然命案告破,兩男子及兩名青少年嫌犯被捕,其中一名女性。警方表示,在紀欣然被嫌犯襲擊受傷後約3小時,2名嫌犯因再次作案被捕,警方根據已掌握的線索判定被捕嫌犯即是襲擊紀欣然的嫌犯。

2014年7月28日下午,洛杉磯市警局與南加大校方代表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24日凌晨遭歹徒襲擊致死的南加大中國留學生紀欣然命案告破,警方逮捕了3男1女共4人。

警方公布的嫌犯名字包括:, 19歲的迪卡門(Jonathan DelCarmen)、,18歲的加西亞(Andrew Garcia)。另外兩名嫌犯是一名17的男性未成年人與一名16歲的女性未成年人,因年齡原因警方未公布他們的姓名。

案件庭審

案件告破後,2014年7月29日,4名嫌犯29日首次在洛杉磯縣高等法院過堂。 4名嫌犯將由洛杉磯地區檢察官辦公室提起公訴,罪名包括謀殺、以致命武器攻擊、搶劫等。

當日,紀欣然父親紀松波的大連理工大學同學何俊儒和孔憲仁分別從馬里蘭和波士頓趕來洛杉磯,幫助還在中國的紀欣然父母先行處理相關事宜。由於簽證系統癱瘓,紀欣然父母直到美西時間30晚才抵達洛杉磯。


不過,當時紀欣然父母代表何俊儒和孔憲仁當庭希望法官一旦對嫌犯定罪,應該判處他們死刑。

而法庭則在開庭就宣布,4名嫌犯均被控謀殺不得保釋,法官決定8月12日再次對他們進行提審。

這次開庭,法庭公布了四名嫌疑犯的名字,分別為19歲的迪卡門(Jonathan DelCarmen)、18歲的加西亞(Andrew Garcia)、17歲的奧楚阿(Alberto Ochoa)和16歲的谷艾瑞羅(Alejandra Guerrero)。

2014年8月12日,紀欣然案件第二次聽證會開始。在這次聽證會上,紀欣然案件4名嫌犯當庭表示不認罪。而且,辯方律師表示由於還沒有收到作為證據的監視錄像,而且案件還在審理當中,所以存在證人分辨的問題。法官將審前聽證日期定為9月12日。

大量中國留學生以及當地華人團體拿着為紀欣然尋求公正的牌子、紀欣然的生活照及其父母悲傷痛苦的照片在庭外以表支持。 (僑報記者夏嘉攝)

2014年9月12日,案件進入初審程序,法官將審視檢辯雙方所提供證據的可靠性,以確定是否對這一案件進行進一步審理。經檢辯雙方商定,下次開庭日期為10月9日。

2014年10月9日,紀欣然案第三次庭審,南加州大學中國學生學者聯誼會官方微信發布公告,呼籲大家能繼續參加庭審,以促進欣然案得到公正的判決。


2014年12月2日,紀欣然命案審前狀況聽證會上,4名嫌犯中有2人在法庭上不時相對嘻笑。而旁聽席上的嫌犯家屬也時常交頭接耳,嘻嘻哈哈。這遭到了法庭不滿。


2015年1月13日,本定於2014年12月4日的初審的紀欣然命案終於進入初審階段。但由於嫌犯加西亞庭上情緒失控,需對其心理狀態作進一步評估。這一請求獲准後,加西亞未進入初審程序。

這次初審,首次還原了紀欣然命案犯罪現場。檢方公布了部分監控錄像,還原犯罪現場,揭示一男一女兩名嫌犯當街追打紀欣然的過程。檢方還公布了部分紀欣然陳屍臥室的圖片,受害人死時的慘狀令人愕然。


在初審的第二天,洛杉磯縣屍檢辦法醫出庭作證:紀欣然死於嚴重顱腦創傷。這位資深法醫表示,由於傷勢過重,即使紀欣然受傷後及時送醫救治也只能暫時延續生命。在法庭上,3名嫌犯看到紀欣然受傷屍體照片時,無動於衷,似是在旁聽別人的案件。

令人覺得荒唐的是,在庭審第二天,洛杉磯市警局探員出庭作證說,命案發生前,在嫌犯討論如何實施搶劫時,加西亞曾建議去搶劫當時恰巧路過的中國學生,因為中國人有錢。

2015年3月17日,紀欣然敏感嫌犯之一加西亞精神狀態評估報告出爐,根據精神醫師的鑑定,加西亞可承受司法審判,法院將即可啟動對他的審判程序。

2015年4月29日,紀欣然遭遇襲擊致死案的重要嫌犯安德魯·加西亞單獨進行了初審。紀欣然的代理律師安排了新證人出庭,洛杉磯警局工作人員孫迪(音譯)提出了新證據。

2015年4月30日,加西亞作為紀欣然案重大嫌疑犯之一初審結束。

2015年9月30日,加大中國學生紀欣然命案審前聽證推遲至11月中旬。由於辯方有4位不同的律師,並有可能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採用拖延戰術,為此檢方已開始尋求對策,不排除“化整為零”,要求法庭分別審理4名嫌犯。

紀欣然生前的鄰居(右)與持紀欣然生前照片的僑界代表在法庭外表示支持法院公正審案。 (僑報記者邱晨攝)

2015年11月18日,在上午舉行的紀欣然命案審前聽證上,法官決定於明年元月19日選擇案件的審理日期。這一日期一旦選定,若無意外,案件將於此後60天內開庭審理。

2016年3月15日,紀欣然被殺案件,正式於洛杉磯刑事法庭進行預審(Pre-trail)。經過檢辯雙方以及法庭和家屬代理的共同協商,將正式的開庭時間定為8月10日。

4名嫌犯及他們各自的辯護律師出現在法庭上。檢辯雙方就媒體是否可在法庭上錄像、拍照,及以何種方式驗證DNA證據等問題進行了討論。紀欣然方代表律師表示,從辯方律師在庭上的表現看,辯方是在實施拖延戰術。

2016年9月27日,谷艾瑞羅將作為本輪庭審中第一名受審的嫌犯,進入陪審團篩選程序。

2016年9月30日,紀欣然案首日開庭。當日受審的是4 名嫌犯之一谷艾瑞羅。

2016年10月4日,紀欣然被搶劫並遭殺害一案中犯罪嫌疑人之一圭瑞若的循環審訊繼續進行。谷艾瑞羅重述道:“起初我們萌生想要追趕他(紀欣然)的想法只是覺得這是一個中國人,他一定有錢。我之所以在打成一團的時候出手,是因為他(紀欣然)抓住了我的胳膊,我才動手打了他(紀欣然)的手,他(紀欣然)當時用力抓撓我的手臂。”

當日,來自洛杉磯縣法醫辦公驗屍官OdeyUkpo對紀欣然受傷情況進行詳述。 Ukpo表示,紀欣然的直接死因是頭部遭受鈍器重傷(BluntHead Trauma)。 Ukpo當庭指證了大量關於紀欣然身體各個部位遭受重創的圖片,圖片內容異常血腥、慘不忍睹。 Ukpo表示,在遭受群擊過程中, 紀欣然的手背、手肘、手臂上有多處紫紅和淤青(Bruise)。根據傷口的形狀,Ukpo判斷,這些創傷皆是由鈍器重傷所致。

2016年10月5日,洛杉磯縣檢察官辦公室專業攝影師Daniel Belis出庭作證,檢察官當庭播放了經過Belis進行過技術處理後,更加清晰的兩段紀欣然遇害重要錄像。播放兩段錄像分別是由位於29街道和Orchid街道的攝像頭記錄下來的,兩段錄像的內容基本上重現了該案的幾名犯罪嫌疑人與紀欣然相遇、發生衝突乃至最後嫌犯對紀欣然棍棒相加的整個過程。首先,在畫面中可以看到,迪卡門所駕駛的黑色本田車在Orchid街道與Hoover街道的交叉處緩緩停了下來,等待他們早已經鎖定好的“身着淺色衣服的中國人”— —紀欣然。

2016年10月7日,紀欣然慘遭歹徒殺害一案兇嫌之一谷艾瑞羅的聽證審訊進入尾聲階段。檢辯雙方進行多番博弈之後,嫌犯圭瑞若在案發前幾日與一些友人的臉書網路對話內容當堂曝光。圭瑞若在聊天記錄中提到:“要去海邊搞點錢”、“該死的中國人”等等言辭。


關於紀欣然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紀欣然是中國來美留學生,出生於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 2009年就讀於浙江大學控制系,2013年秋季開始在美國南加州大學維特比工程學院電氣工程專業就讀。

在進入南加州大學(USC)維特比工程學院電氣工程專業之前,紀欣然的表現已經十分出眾。在浙江大學時,他的本科生科研項目是設計及實施控制四軸飛行器的系統,而該系統為他在2012年12月贏得了傑出與創新研究一等獎學金。

紀欣然於維特比工程學院電氣工程專業認識的另一位畢業於電氣工程專業的好朋友陳丹蕾(Danlei Chen音譯)透露,紀欣然全心全意相信西奧多·馮·卡門的一句名言“科學家發現世界,工程師創造世界”。

“如果你正經歷困境,請繼續前進。”紀欣然身邊一位昔日在浙江大學時認識的好朋友孔家明(Jiaming Kong音譯)說:“這是紀欣然在面對困難時所用的方法。”


而紀欣然的父母在得知孩子遇害後,悲痛欲絕,紀爸爸和紀媽媽在看到兒子遺體時,全程掩面痛哭,甚至需要人攙扶才可以站穩。

紀欣然父親的表弟劉立升表示,“紀欣然是一個好孩子,從小學習優秀,特別懂事。他在浙大畢業之後,本來可以找一份很好的工作,但是他為了能夠更好的服務社會、報答父母,毅然決然的到美國求學。”

“重罪謀殺罪原則”是紀欣然命案嫌犯定罪利器

南加大中國學生紀欣然命案罪犯谷艾瑞羅(Alejandra Guerrero)13日被陪審團裁定四項罪名成立,這被認為是檢方的初步勝利。谷艾瑞羅的定罪結果是否會影響到對另外3名同案嫌犯的定罪,目前尚無人可給出答案。華裔律師蔡玟慧則認為,根據加州“重罪謀殺罪原則”(Felony Murder Rule),紀欣然命案中4名嫌犯的罪責是相等的。

紀欣然命案罪犯谷艾瑞羅一級謀殺罪名成立的消息讓人們看到了為受害人討回公道的希望。但紀欣然命案的檢察官麥肯尼(John McKinney)下午在法庭外受訪時拒絕評論谷艾瑞羅被定罪是否會影響3名同案嫌犯的審理。紀欣然父母的代理律師蔡玟慧在法庭外表示,依照法律,專業人士不能推測一個案件對其它案件的影響,但實際上谷艾瑞羅被定罪會對紀欣然命案的進一步審理產生一定意義。

蔡玟慧說,根據加州“重罪謀殺罪原則”,紀欣然命案中的4名嫌犯的罪責是相等的。在全美僅有少數州有“重罪謀殺罪原則”這一法律。

蔡玟慧表示,谷艾瑞羅被順利定罪應感謝加州有“重罪謀殺罪原則”。她解釋說,谷艾瑞羅一級謀殺罪成立,可人們從案件審理過程中呈現的證據看,罪犯並未蓄意殺害受害人,但根據“重罪謀殺罪原則”,只要罪犯在犯重罪的過程中導致受害人人體受到重大創傷甚至死亡,罪犯就要對這種更嚴重的後果負責。谷艾瑞羅及其3名同案犯是試圖搶劫紀欣然時用棒球棍及扳手追打紀欣然才導致受害人死亡的。

蔡玟慧認為,“重罪謀殺罪原則”與“特殊情況下謀殺罪”(Murder With Special Circumstances)定罪條件有所區別,後者要證明嫌犯使用武力導致受害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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