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巡回法院上周裁决,美国总统川普援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大举课征关税违法,现行关税政策将暂行至十月十四日,给予川普政府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的时间。彭博资讯报道,若最终裁定IEEPA关税违法,川普还有至少五项法律途径可课关税,差别只在于相关程序及限制较多。
美国财政部长贝森特一日表示,他有信心川普政府会在最高法院赢得胜诉。他认为川普政府是利用关税来拦截一场危机,意指美国总统川普有权援引IEEPA宣告紧急状态。
川普政府可能的替代法源依据,一个是一九六二年“贸易扩张法”第二三二条款。该条款赋予总统基于国安理由课征关税管制进口商品,无法立即启用,须经商务部调查,认定某些进口产品威胁损害国家安全后才能采取行动。依照规定,商务部长必须在二百七十天内向总统提交结论。该条款仅适用个别产业,而非国家,对税率与期限未设上限。
另一项法源是一九七四年“贸易法”第二百○一条款,无法立即启用,须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展开调查,并在一百八十天内向总统报告结论。与第二三二条不同,ITC必须举行公开听证并征求公众意见。川普在第一任期二○一八年曾依该条款,对太阳能电池及其组件,还有家用洗衣机加征关税。
另外三项法源分别是一九七四年“贸易法”第三百○一条款与第一二二条款,以及一九三○年“斯姆特-霍利关税法”第三三八条。
其中,第三三八条允许总统“认定”某国对美国商业施加不合理费用或限制,或采取歧视行为时,可对其课关税,无需联邦机构事先调查即可施加,但关税上限为百分之五十。
第三三八条从未被用来征收关税。若川普动用此条,将属史无前例之举,恐引发法律挑战。
贝森特一日称,若IEEPA关税被推翻,政府仍有备案,就是指此法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