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10吨以下渔船 禁雇大陆渔工
【万维读者网】台湾联合报记者邱瑞杰报道,对于台湾渔船雇用大陆渔工,农委会有新决定:十吨以下渔船不得雇用大陆渔工,未设岸置处所或暂置码头区的渔港渔船主,也不得雇用。
对于这两项新管理规定,受限制的渔民颇多怨言,小渔船船主更担心未找到帮手,以后出不了海。
农委会渔业署昨天说,当前全台有五处渔港设有大陆渔工岸置处所,当地渔船进港后,要把大陆渔工送进岸置中心;另有五十六处渔港画设了暂置码头区,供有雇用大陆渔工的渔船停泊。
为了方便渔船作业,全台许多渔港都向渔业署申请画设暂置码头,但在农委会本月中旬公布「划设安置大陆船员之渔港码头区与水域处理原则」前一律不准,迫使未设岸置处所或暂置码头区渔港的渔民,只好违法安置大陆渔工。
农委会订定的处理原则有多项规定会对渔村现况带来冲击。一位渔界人士举例说,农委会规定各县市画设暂置码头区的渔港数量不得超过所辖渔港数量的三分之一,像台北县有三十一处渔港,依规定只能有十处渔港设置暂置码头区,但事实上现有十三处渔港画设暂置码头区,因此其中三处必须取消,当地雇用大陆渔工的渔船也就被迫退出母港。
农委会也规定渔港申设暂置码头区须在港内设置卫生间、浴室等设施,以及录像监视等设备和清洁维护、垃圾清运计画等数据,在未核准设立之前,当地渔船不得雇用大陆渔工,已雇用的渔工则可以继续雇用到标识证有效期限届满。
基隆大武仑渔港全福渔十七号受到新规定影响,船主不能雇用大陆渔工,根本无法出海,急得跳脚。张姓船主说,政府临时公布一项新政策,就要他的渔船停摆,实在没有道理;他向渔业署和基隆市政府上访,官员最后帮他想出解套方法,就是把船籍改到设有岸置处所的八斗子渔港,这样才能雇用大陆渔工。
基隆市政府海洋发展局说,基隆市有六处渔港,依规定有两处渔港可以申设暂置码头区,当前外木山渔港已经设立了,正滨渔港和长潭里渔港因为距离设有岸置处所的八斗子渔港不到三,依规定不能申设,望海港渔港的渔船则是没有雇用大陆渔工,因此会辅导基隆区渔会在大武仑渔港申设暂置码头区。
渔业署为了化解渔民反弹,印制了「禁止未满十吨渔船主雇用大陆渔工说帖」,送交各县市政府向渔民宣导。
联合报特派记者陈东旭北京报道,中共官方宣布暂停渔工劳务输台四年后,昨天中共商务部台港澳司副司长唐炜表示,恢复两岸渔工劳务协作的时机已成熟,大陆希望两岸民间渔业行业组织能尽快就两岸渔工劳务协作业务深入沟通。
唐炜呼吁台湾当局应采取积极措施,为恢复两岸渔工劳务协作业务提供便利,取消针对大陆渔工的歧视性规定,保证大陆渔工享有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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