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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维专稿:外电罕见密集报道中国物权法

www.creaders.net | 2007-03-16 18:46:24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网记者捷夫编译报道: 第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16日上午闭幕,争议近十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在中共鼎力支持下,以2799票赞成、52票反对、37票弃权获得通过。物权法问题是此次人大会议的一大热点,西方媒体早在两会召开之前数月就已经做出种种预测和评论;两会期间,数百家海外媒体就物权法发出了数千则报道与评论。物权法的立法虽在北京,但它的影响却早已覆盖全球。

据纽约时报驻北京记者2007年3月16日报道,物权法草案的高票数通过标志着“中国将以法律保护大陆中产阶级”。“在实行四分之一世纪的市场经济和经历长期的高速经济增长之后,中国终于通过了第一个明确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

英国广播公司(BBC)和每日电讯报报道说,物权法草案一直是一个极为敏感的问题;并不完全是有人故意要使它政治化,而是它本身就是一个政治问题,围绕它的各种争论实际上是一场意识形态之争。2006年全国人大会议在最后一刻将物权法草案从大会的议程上取消,当时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对西方媒体表示“被暂停讨论的物权法草案议程已经列入下一轮的立法计划之中”。在本次人大开幕式上,温家宝总理在其长达两小时的报告中甚至都不曾提及物权法问题,可见其微妙与敏感。“然而,在民间强烈的反弹浪潮之中,没有中共高层的支持,物权法草案是不可能获得高票通过的”。

印度时报(The India Times)在报道中指出,物权法草案的通过“将为中国私有经济的发展和进一步扩大注入一股新的动力”。据伊朗德黑兰时报(The Tehran Times)3月17日报道,物权法草案的通过是“中国经济与政治划时代的事件”。“在长期的争论中,物权法于中国社会中引起强烈的反对,因为它触犯了人数不多但政治能量极大的利益集团”。罗马尼亚一家网络媒体评论说,物权法虽然获得97%的高票通过,“但其幕后的争斗并不为人所知,而这将为日后的社会危机留下伏笔”。

全美三大报章之一洛杉矶时报16日评论说,大陆对物权法草案表示支持的人说“它的通过使大多数人感觉到财产权有了法律保障”。洛杉矶时报在其报道的标题上将物权法直接表述为“私有财产法(private-property law)”,突显西方媒体对物权法草案的印象和总结。该报道还进一步指出,“中国通过私有财产法将极大地刺激外国投资”。“胡温新政采纳‘和谐社会’作为北京的治术之一,因此社会安定就更显得重要。在大陆,骚乱与社会动荡此伏彼起,仅2005年一年就达八万七千次之多。许多事件的导因就是个人财产被无缘剥夺而受害者却又无法可循上告无门”。

在美联社、华尔街日报、国际先驱论坛报、加拿大环球邮报、英国卫报和澳大利亚悉尼先驱晨报同日的报道中,媒体极为关注物权法草案对中国私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巨大影响。“此外,中国大陆的住房私有化进程已经高度发展,其比例甚至高于某些西方国家,物权法草案的通过对保证中国基层民众的安居乐业从而促进社会安定无疑起到积极的作用”。

法国欧洲新闻网(euronews.net)16日说,物权法草案的通过“标志着中国经济改革的巨大成果”; 而“所有围绕物权法展开的争论则揭示出中国大陆社会的剧烈变革”。“如果中共处理得当,此事将为中国带来下一个巨大发展的历史时期;相反,它可能引发更大的社会动荡”。
 
另据德新社和美国波士顿环球报报道,据列席本次人大的中国媒体记者的描述,在今年的人大会议的小组讨论中,有代表引用了所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十八世纪英国历史典故,说明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并认为“私有财产制度的确立构成了近现代人权观念和实践的基础”。据信与胡温强力推行物权法草案的对立面是中共前总理和人大委员长李鹏,大多西方媒体都认为围绕物权法的争论实际上反映出中共党内的派系恶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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