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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诚事件意义:中美在人权上展开合作

www.creaders.net | 2012-05-06 09:10:25  网络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中国民间维权人士陈光诚“在特殊情况下”进入美国大使馆后,中美两国在过去几天进行了极其紧张但具合作性的(extremely intense but collaborative)对话过程,最终就陈光诚今后的生活达成若干共识。虽然,陈光诚改变了初衷欲离开中国,但不论最终结果如何,正如美国官员所说的那样,双方可以就此敏感问题进行深入对话,代表了中美两国关系的重大变化。中美双方也应当珍惜此次“陈光诚事件”带来的契机,将两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对话继续下去。

  在观察人士看来,此次中美因陈光诚事件开启了就人权问题的首次实质性的、“合作性的”谈话模式先河,但这个模式是“特殊环境下”的“例外案例”,还是未来两国之间就此问题可固定的模式还需观察,亦需要双方高层思考。

  陈光诚可自由选择去与留

  美国国会与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 5月3日举行有关陈光诚的紧急听证会。听证会上公布陈光诚的录音,他说“中美协议要保障我的公民权利,中方说我是自由的,(我)要求兑现诺言,给我出国休养的自由。我可能需要到美国修养”。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纽兰也已确认,陈光诚已改变想法希望一家人离开中国。但纽兰同时表示,“需要与陈光诚一家继续协商”。并且,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5月3日接受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采访时也表示,在陈光诚改变想法欲离开中国后,美方正与陈光诚沟通,考虑下一步决策,赴美读书是其中一个方案。

  事实上,不论是陈光诚本人,还是来自美国国务院诸多份简报显示,陈光诚从一开始就明确地表示,他希望留在中国。所以,基于此,骆家辉在新闻发布会上也详述了为满足陈光诚的要求而提出的条件,包括迁往中国另一个地方,中国政府向他提出了7所大学,由中国政府承担费用,也将听取他对所受虐待的控诉,并进行全面调查等等。

  陈光诚突然改变想法又执意到美国修养,对于这样的变化,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4日表示,(陈光诚)如果想出国留学,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可以像其他中国公民一样,依法通过正常途径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从陈光诚非正常情况下进入美国驻华大使馆6天后,自行离开使馆前往朝阳医院就医已3天,陈光诚是留在中国,还是前往美国,尚不知最终将如何。但正如美国国务院简报所说,美方同中国就陈光诚事件举行了数天的“真正对话(real dialogue)”,同时非常密集地接触在大使馆的陈光诚本人。美方展开的这两种对话都很有力且富有情感,因为期间展示的是两国关系发生的变化,同时体现出人权人物同世界接触方式的转变。而且,陈光诚一不涉及政治问题,二没有司法案件在身,正如中国官方所说,可“依法通过正常途径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这是陈光诚本人“自由”的决定。在处理陈光诚这个问题上,中美是一致的,是以陈光诚本人意志为转移,而这就与以往就很大不同。

  中美人权问题纷争不断

  中美人权问题并不是近年才发生,而是由来已久。远的不说,以方励之夫妇逃亡美国为例。因“六四”问题获罪的方励之夫妇在“六四”翌日避入美国驻华大使馆,6月12日起被北京市公安局通缉(理由指他们夫妇煽动学运学生“搞动乱”)。

  而后,由于担心他们通过化装隐蔽在汽车内逃出,因此中共加强了对美国大使官邸的警力和检查,不胜其烦。对美国来说,这也如鱼刺在喉,造成了极大不便。直到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访华时,中方提出了所谓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最终方励之夫妇在美国驻华大使馆中滞留1年之后乘坐美军飞机前往英国,半年后至美国。

  更为有趣的一个现象是,对于两国的人权,中美双方都会通过各自的白皮书向世界公布。一般而言,美国会先发出中国人权记录,而中国则接着发表“美国人权状况”。观察人士指出,美国一直以人权教师爷身份出现,这种身份的一个特征是时常持“手电筒思维”。所谓“手电筒思维”就是只照别人别国,从不照自己。一个人只盯着别人不剖析自己,看问题难免会简单化,表面化。

  中美两国在人权问题上是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看问题片面化。诸多国际媒体也毫不客气指出,美国之所以动不动拿中国人权状况说事,往往带有政治背景。更直率的说是往往与美国大选息息相关。一些政治力量为着争取更多的选票,利用一些人们的情绪,编造一个又一个的离奇古怪的“中国人权故事”,逼迫政治人物表态。每次美国大选,中国人权很难不进入选举话题。但是,每当美国与中国双方坐下来交谈时,总可以从中发现中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事实上也是改善人权的状况。

  对于中美人权问题,中国副外长崔天凯在4月25日有这般解释:中美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两国社会发生的一些侵犯人权的个案,恐怕难以避免。这也是实话实说。

  陈光诚是人权对话的实际操作对象

  中美人权纷争是一个老话题。中美双方在人权问题上取得过一些共识,比如开设中美人权对话,希望双方有一个沟通渠道和平台,只要坚持中美沟通,那么就可以通过摆事实说道理,逐步达成共识,促成谅解。

  1990年12月18日至19日,美国负责人权事务的助理国务卿理希夫特(Richard Shifter)对中国进行访问,标志着中美人权对话的开始。1990年到2002年12月一共举行了13次对话。2008年、2010年、2011年分别举行了一次,至今共举行过16次中美人权对话。

  的确,人权对话对双方都不会是坏事。坐下来谈总比站着对骂好,站着骂改变的机会等于零,坐下来才可能有和解和改变的机会。但实际上,这种人权对话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问题,即便没有歧视与不公,也流于形式,不解决实际问题,有时甚至有反效果。之所以会这样,上述人士认为,人权问题本身就是一个较虚的问题,中美去谈的时候,理论对理论,虚对虚,没有一个可操作的对象。原本两国政治制度、历史文化背景、经济发展水平均不同,这样的谈话就只能是鸡同鸭讲。

  而此番恰赶上陈光诚事件的发生,陈光诚相较于方励之来说,操作起来又要简单的多,因为不牵涉政治问题。所以,此番巧合的成为了中美坐实人权对话的一个绝好机会。正如美方所说,中美两国在过去几天进行了极其紧张但具合作性的(extremely intense but collaborative)对话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实际的了解各自的底线、诉求,也可相互给出可行的操作方式,然后进行协商处理。这个效果就好的多,就不再是形式主义了,不论最终陈光诚是去是留,但是从中美角度出发,人权实质性对话的第一步已经迈出,对此双方更应当珍惜此次契机。

  清华大学中国战略与公共外交中心主任赵可金认为,中美关系走向成熟,也需要看能否推动中美在敏感问题上的坦诚对话。目前,中美双方的态度都是积极的,那就是不管存在什么障碍,一切都可以谈。双方均愿意积极面对中美关系存在的问题,走上了通过对话化解分歧,通过协商扩大共识的轨道。只要保持双方对敏感问题的对话本身就是一种成功,即便双方各执一词,只要没有一拍两散,就是新型大国关系的希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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