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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郭文貴被判刑 林生亮認錯不認罪上訴

www.creaders.net | 2018-01-26 15:38:00  自由亞洲電台 | 0條評論 | 查看/發表評論

  深圳的林生亮因在共享單車及公交站台寫上“關注郭文貴”的字樣,於去年11月被深圳當局以“尋釁滋事罪”秘密判刑1年2個月。林生亮對自己的塗鴉行為表示“認錯不認罪”,已對判刑提起上訴。他的代理律師也認為,其當事人的行為不構成刑事犯罪。

  公民林生亮去年被深圳當局以“尋釁滋事罪”秘密開庭並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原因是他在深圳一些共享單車及公交站台用油性筆寫上“關注郭文貴”五個字,支持流亡海外的富商郭文貴。

  林生亮的代理律師黃沙1月22日在寶山區看守所會見了當事人。

  黃沙律師接受本台採訪時表示,會見期間主要談了閱卷的一些內容。黃律師說,林生亮對於塗鴉行為認錯但並不認罪,作為代理律師他同樣認為林生亮並不構成刑事犯罪:

  “當時檢察院偵查的時候還想查一下他有沒有’推特黨’的事,後面’推特黨’這個沒有收集到證據。我自己認為,林生亮夠不上刑法上犯罪的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於這種損壞公共財物,其金額、包括(涉事的)嚴重性並沒有達到刑法的程度。他對這個事情也不服。他主動承諾可以出一些清潔費去清洗,也願意承擔這個責任,但他對於自己的行為表示認錯,並不認罪。”

  黃律師告訴記者,在一審判決後林生亮已提起上訴。二審極有可能採取書面審理的方式,不過因為在抓捕林生亮以及訊問過程中警方存在一些程序上的問題,包括沒有出示傳喚證,有誘供情節等,所以他會爭取二審以開庭審理的方式進行。

  林生亮是深圳某企業財務人員,近年來積極參與各種社會維權活動,曾為深圳大抓捕中被捕的公民呼籲。

  深圳大抓捕中被捕的王軍的妻子嚴均均向本台表示,林生亮被判刑毫無道理,當局是在借題發揮打壓公民:

  “林生亮比較關注人權。我丈夫出事以後,林生亮有來看望過我,給我很大的支持和鼓勵,他經常做這樣一些義舉。(判刑)這個絕對沒有道理,就因為在一些共享單車和公交站台寫一些標語,支持郭文貴。他(當局)就是借題發揮,就是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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