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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九大,习近平把原来的接班人给废掉时,佈局便已展开;剧本早在十九大前就已写定,并逐步推动中。习近平想将习思想写入宪法、解除国家主席的期限解除、做名符其实的大总统,但为了减轻物议,必须做出一些不寻常的动作来掩饰或移转焦点。
今(2018)年1月18-19日中共召开二中全会。以往二中全会要讨论出国家机构与政协领导人建议名单,然后再交中共人大、政协确认。这是个标准程序。但,这次的二中全会却违反过去的惯例,对人事安排只字不提。
2月24日,习近平在政治局会议上决定于2月26-28日举办三中全会。过去三中全会主要是讨论经济问题,通常在十月份召开。这次却比惯例提前了七、八个月,而且还要抢在中共两会之前,显得很匆促,很不寻常。有专家研判这是人事问题在一月中旬的二中全会上未获解决,只好再开个三中全会,而可能习近平遇到了或明或暗的阻力。
不过,不同于此,周晓辉推测似乎比较有说服力
"人事安排早在十九大前后就已落定,二中全会乃至两会上都不过是走个形式而已。"
毕竟,以前胡锦涛权力集中远不如习近平,都可按时程走,何以大权在握的反而不如,竟无法在二中全会解决人事而需要藉由把三中全会提前七、八个月,来解决未竟之事?习近平的权力如果是如此地松散与薄弱,他又如何能推动更大的修宪方案?
本文的看法是,这是习近平在玩忽悠术。
其实,去年十九大,他把原来的接班人给废掉时,佈局便已展开;剧本早在十九大前就已写定,并逐步推动中。所谓的"很匆促"、"不寻常",皆不过是习近平掩人耳目,刻意施放的烟幕弹罢了。习近平想将习思想写入宪法、解除国家主席的期限解除、做名符其实的大总统,为了减轻物议,做出一些不寻常的动作来掩饰或移转焦点:
(一) "三中全会"具有历史意义。1978年邓小平召开三中全会。该全会被认为 是确定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领导集体,与走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的全会。为了比拟,习近平急等不到十月召开,而提早在3月3日、5日登场的"两会"的一周前召开。
(二)从宪法中删除国家主席和副主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限制,是将副主席拉进来掩饰主席任期的修改。王岐山不是议题;习自身要的权力才是核心。
(三)将胡锦涛的"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思想"一起写入中国宪法的序言。说是习近平为了酬谢胡锦涛在十八大的裸退,为免太滥情,实则是,夹带胡锦涛进来做为掩体,让"习近平思想"写入中国宪法一事,不是为习近平的量身订做。然试想,对于五年前早已裸退而为人所遗忘的胡锦涛,"科学发展观"写入宪法有很大的意义吗?
(四)自1978年以来,往届的三中全会都是探讨经济改革问题。这次的三中全会成为既谈经济,又谈人事,东西越多,越能混淆视听,越能掩饰赤裸裸的权力分配。
一个颇令人好奇的问题是:何以习近平不仿效邓小平与江泽民,掌握党的军委主席,一样可操纵政局,且中共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并无任期限制,习近平为何独钟"国家主席"?本文认为可能是习近平特好周旋于国际舞台,而国际舞台上,党居幕后,上不了台面,为此,习需要"国家主席"这顶帽子,并强调其权力基础-宪法。
难怪习近平一再强调宪法的优越性:"提高党长期执政能力,必须更加注重发挥宪法的重要作用。";"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党高度重视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习近平如此重视宪法,看似与民主国家并无二致。但如果因此认为习近平想走宪政主义,则未免失之天真。宪政主义重要的不是形式,而是实质。在宪政主义的概念里,要求政府所有权力的行使都纳入宪法的轨道,并受宪法的制约,而使政治运作进入法律化理想状态。在民主国家中修宪权主要在国会,而在中国现行体制中,等同于国会的"人大"竟只是橡皮图章,仅具背书的功能。这种的"伪宪政主义"反而成为侵蚀与破坏宪政秩序的元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