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读者网】美国雷诺联合事务所来稿:移民到美有多条途径,但是作为外籍配偶及子女是最为便捷的一条路。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都能为外籍配偶办理美国的永久居留身分,也能在婚後,先为配偶办理非移民签证来美。
作为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在办理来美的时间上,要比永久居民(绿卡)的外籍配偶要占些优势。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不受配额的限制,能够在婚後立刻办理到美国的手续,需要大约一年多的时间即可办完所有的程序。
如果认为两地相思的时间过长,美国公民也可以为外籍配偶申请K─3非移民签证先到美国来团圆,在美国等待绿卡下来。用K─3申请来美国,大约在六个月左右就能在美国相会。
美国公民如果认为结了婚再为外籍配偶申办来美国的手续费时太多,公民有权申请外籍的未婚夫妻来美,筹备结婚的K─1签证,持K─1签证的外籍配偶,一定要在入境後90天之内,与原先担保来美的美籍配偶成婚;否则就得出境,不出境的话就成了非法居留。
绿卡持有人的外籍配偶办理移民,则受到了配额的限制,因为有外籍配偶的永久居民申请案太多,排期很长,大约要等五年才能到美国来相会。永久居民不能申请外籍未婚夫妻来美国。
2000年时,美国国会认为排期太长,逼得有外籍配偶的永久居民家庭不能团圆,两地分离会造成家庭事件,所以设置了允许永久居民配偶来美国非移民V签证,但只限於2000年12月21日之前。外籍配偶已在国外等了叁年以上的人士可以申请该类签证,凡是该日之後申请者,都无法再取得V签证先行入境。
除K─1,K─3,V签证之外,其实外籍配偶可以自行申请某些其它的美国非移民签证到美国来,例如游客、商务、学生、短期工作等。(
雷诺联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