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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传销惨死的李文星:穷,不应成为原罪

www.creaders.net | 2017-08-06 20:49:58  智囊团达人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我们很难想象,那是怎样一个庞大的涉黑性质的组织,中间涉及到各种利益相关人都在吃“人血馒头”。他们没有良心,也没有底线。是谁给了他们无法无天的权利?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01

  在网上看了李文星的新闻,看得我十分难过。

  这又是一个死于“找工作”的农村孩子。

  李文星1994年出生于山东德州的一个农民家庭,家境并不很好。

  2012年,当他以630多的高分考上东北大学时,曾担心家庭困难,向父亲提出不上大学,但被父亲拒绝。

  2016年,他毕业于985高校东北大学资源勘查工程专业,面临着就业问题。

  如果要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工作,李文星可能需要长期在户外工作,为了“离家近一些,方便照顾父母”,于是他报名了北京的一个IT培训班,希望能找到一份IT类工作。

  我2005年本科毕业时,工作已经非常难找。招聘会上人山人海,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职位要求都是“有工作经验”或“研究生毕业”,更何况是现在。

  国家统计局的一项数据显示,2000年全国高校本、专科毕业生人数只有95万人,但到了2013年达到了将近700万人。

  也就是说,在过去13年里,每年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增长了近七倍。

  1999年决定的全国高校大规模扩招太急促,造成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困境。

  这种困境对于家庭条件好一点的孩子而言可能会好一些,因为他们的父母已经拥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和地位,可以在孩子就业时提供助力,但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村孩子,则可能“难于上青天”。

  李文星遭遇到的正是这种尴尬,他不停地尝试给不同的IT公司发简历,但统统石沉大海,因此,当一份诱惑力极大的offer摆在他面前时,即使他有“我怕是传销”的疑惑和担忧,还是独自乘城际列车去了天津。

  出发天津的这天,是2017年5月20日。

  2017年7月14日,李文星的尸体在天津市静海区G104国道旁的一个水坑里被发现,身上有传销日记本。

  贫穷的农村家庭含辛茹苦培养出来的唯一的儿子,一个承载着全家希望的大学毕业生,还没有真正走进社会,就已经被社会的黑暗面给吞噬了。

  02

  在李文星的家人、朋友眼中,到了天津后的李文星表现出了一些反常的行为:

  比如,他究竟在天津滨海新区还是静海区,或者是其后来所说的石家庄,前后说法不一。

  比如,和家人、朋友的联系时断时续。

  比如,从不借钱的他半个月借了三次钱。

  比如,有一次在QQ上跟妹妹对话,他居然说“忘记了”父母的电话号码,而电话号码他之前是背得滚瓜烂熟的。

  比如,7月8日晚上,他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跟他妈说‘谁打电话要钱你们都别给’,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了。

  经家属同意,7月20日警方对李文星尸体进行了解剖尸检。

  经检验,李文星符合生前溺水死亡特征。

  当天,李文星妹妹李文月称:“尸检时我的一位直系亲属看到,胃里面毫无食物,人就是被活活饿死的。”

  家属怀疑是被传销组织虐待致死。

  有媒体分析称,痛苦的求职经历和略为固执的性格是李文星走向骗局的两个重要因素。

  这个分析看得我真是火冒三丈。这是一起彻彻底底的恶人作恶导致的悲剧,关受害人的经历和性格什么事?!

  一个农村出身、高度自尊、渴望自立的孩子,求职时四处碰壁产生焦虑情绪,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马云也有略为固执的性格,但他获得成功了,所以这种性格就被大肆褒扬,而李文星因为找工作丧了命,就被拿来批判?

  03

  大学生求职遭遇传销组织,早就是屡见不鲜的新闻。

  李文星的经历,让我想起12年前我本科毕业来到广州求职的经历。

  当时,我在北京面试了几家单位,也有一些纸媒向我伸出了橄榄枝,但我嫌收入太低,选择了放弃。

  大学时谈的男友跟我说,广州深圳考公务员没有户籍限制,且广深两地收入比北京高,如果能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有助于我们很快还清国家助学贷款。

  我想了想,这也是个好办法,就怀揣着两千块钱跟他来了人生地不熟的广东。

  那会儿,我和他租住在城中村一间十平方的屋子里。那个房子每个月租金三百块,窄窄的阳台上设了洗手间和厨房。房间只放得下一张床和一张桌子,他睡地上,我睡床上。

  就这样住了没多久,在西安上大学的我的高中同学老木听说我在广州,也买了火车票过来了,投奔了我们。我们三个住在那间出租屋里,老木和我当时的男友睡地上,我睡床上。

  看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想问:“天哪!12年前的你,是有多穷!”

  没错,那会儿我兜里只有一千五百块钱,身上背负好几万的债务,是我在大学期间所欠的助学贷款。如果我把兜里那点钱花光了依然没找到工作,会非常被动。

  那真是一个“一块钱都想分成两个五毛来花”的时代。那会儿的我,简直无法想象:12年后的我,可以在广州买房买车,可以带着女儿飞去世界各地旅游,还能在全国新华书店看到我写的书摆在书架上。

  我们三个每天都去跑招聘会,每天都上网投简历,但简历扔出去,就像石沉大海。这期间,当然也免不了会遇到传销组织。

  老木就曾经被传销组织骗进去过。

  那家公司招聘的是“储备干部”,“公司负责人”在电话里面试了他几次之后,就要他过去上班,地点在广东江门。老木喜出望外地跟我们说,他找到工作了,听说待遇还不错,每个月有三千多。

  我们听了,很是为他高兴,甚至还有点羡慕,同时也有一种类似于“看到别人金榜题名而自己落榜了”的失落心情。

  老木兴冲冲提了行李就去了,有几天时间没跟我们联系。几天以后,他又提了行李回来了,一回来就沮丧地坐在地上说:“妈的,传销!”

  老木跟我们讲了他那几天的经历:去到江门当地之后,有人来接,把他拉去一个比较偏远的厂房住下,然后说要给他们做“入职培训”。

  老木提出要参观厂房,“负责人”说现在还是试用期,等将来正式录用了会带他去。接下来,老木和其他人一起被安排进了一间课室,每天接受“洗脑”。

  “洗脑”的内容,大多与“成功”“团结”有关。“负责人”每天在课堂上循环播放零点乐队唱的《相信自己》、刘欢的《重头再来》,每天跟他们讲卡耐基、乔布斯的故事,课后组织大家去打篮球,课间要求学员们要像兄弟姐妹一样“相亲相爱”。

  老木后来说:“不得不说,他们的洗脑技术确实厉害,比如,讲到‘如果你再不成功,你就来不及尽孝’一节,很多学员听得热泪盈眶。”

  就这样,老木接受了一个星期的“洗脑”教育,到后来越听越不对劲,因为关于公司的产品、业务,培训的负责人只字不提。他觉得不对劲,开始意识到自己可能进了传销组织,于是,就找了个机会,逃了。

  再后来,老木在报纸上看到传销组织限制人身自由、暴打下线等新闻,还心有余悸。他说:“得亏骗我的那家,没有那么心狠手辣。”

  我自己也差点被骗过一回。那会儿,我和男友投简历时,都不忘帮对方也投上一份。

  某日,接到一个从中山打来的电话,说把我们两个都招为“后备干部”,不用面试,直接去上班就行了。

  我们想也没想,买了车票就去了,结果到了中山,找来找去找不到“公司地点”,两个人又闹了点口角。我脾气上来了,直接就提了行李回广州了。

  老木的事情发生后,我闲得慌,打电话去114台问这个公司的电话号码,客服回答:这个公司没有在我们这里登记号码。我们才恍然大悟,可能这家公司也是个传销窝点,得亏我们没去。

  那之后,我们开始意识到:哪怕在一些看起来非常靠谱的招聘网站上,都可能存在并不真实的招聘信息。

  从此以后,不管有什么公司给我们打电话,说要面试,我们都会事先打电话去114台查询对方有没有在114台登记号码。在我们的概念里,一个相对正规的公司,不可能让你在114台查不到他们的电话。

  现在想来,这种“排除法”并不很靠谱,但对当时的我们而言也算是一个比较简便的过滤方法了(那会儿通过工商局的网站好像还查询不到企业的注册信息)。

  李文星遇到的情况,和我们当时的遭遇不同。传销组织是冒充真实存在的公司的,但至于为何这样的“李鬼”公司能在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网站在审查信息真实性的方面的确存在过失。

  04

  或许也正是因为有过这些经历,李文星的遭遇才让我心疼不已。

  接到offer然后赶赴天津的时候,他以为奔赴的是一份锦绣的前程,而不是一场死亡。

  出了这种事,他的父母、家人得有多悲伤和心疼。

  在传销窝点里,李文星一个逃出来的室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如果我不使苦肉计把自己的腿打断,那我就是下一个他。”

  这位室友曾经被骗进传销之后,相当于失去了人身自由。“他们”人很多,他逃不了,最后,他故意惹毛了“领导”,然后被“小头目”差点打断了腿,才被送进医院,最后交了钱才得以逃脱。

  让他特别心寒的是,有一次十几个人在野外坐着,警察得知消息赶了过来,可能是有人报警了。但附近的村民却给传销组织者通风报信,在警察来之前,他们就被转移了。

  我们很难想象,那是怎样一个庞大的涉黑性质的组织,中间涉及到各种利益相关人都在吃“人血馒头”。他们没有良心,也没有底线。

  是谁给了他们无法无天的权利?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在李文星事件中,令我难过的还有一些对这起事件的评论。

  李文星已经死了,而作恶者还活着,甚至可能还在继续作恶。很多人不敢问责这些恶人,却把指责的指头指向一个穷孩子:“谁让你贪便宜?谁让你警惕性不高?”

  大概是没有穷过吧,所以他们认为“穷”是一种原罪。

  有人在日本旅游时失踪,有人在美国被绑架暗杀,他们都能扯到“受害者贪便宜”上,动不动就说“穷逼就不该穷游”“贪小便宜吃大亏”。

  在美失踪的北大女硕士家庭并不富裕,因嫌现在公寓的月租金700美元太贵,就找了间月租金400美元的住处,失踪时她本要去签房屋租赁合同......一众人的评论是“她就不该贪小便宜。”

  原谅我无法接受这种调调,因为我觉得这是一个偶然的随机发生的事件,当事人想找更便宜的住处并没有错。

  如果她被人盯上了,那么她去趟超市或去公园去机场都可能会出事。如果她是因为去找更贵的住处或是出门买名牌包然后出了事,这帮人是不是又会说:“谁让她贪慕虚荣的!”

  总是在受害者身上找原因,折射出的是对犯罪分子的恐惧以及对自己的太过自信,以为自己只要做到了这些那些,那些倒霉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很多倒霉是随机的,甚至可以说是一旦遇上就无法避免。

  因为经济不富裕所以想节省一些,并没有错。穷,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成为一种原罪。

  这世界上每天都有“馅饼”和“陷阱”,我们只能提高点警惕性,多学一点防骗知识,尽量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

  如果这样的悲剧发生在别人身上,那就多积点口德吧。问责权力机关,让某些作恶团体灭绝,让悲剧不再重演,比单纯指责可怜的受害者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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