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美国俄亥俄州最高法院裁定一件关于“无骨鸡翅”的荒谬案件。 一名男子伯克海默(Michael Berkheimer)到一家连锁鸡翅店布鲁克伍德鸡翅(Wings on Brookwood)用餐时,点了常点的无骨鸡翅配帕玛森大蒜酱,大口下咽后发现下咽喉出现异状。 三天后伯克海默开始发烧且无法进食,送医后发现一根细长的骨头刺穿食道并引起感染。 伯克海默起诉该餐厅并称其未警告“无骨翅膀”可能含有骨头,但最高法院驳回表示,“无骨翅膀”指的是一种烹饪风格,而消费者应该对骨头保持警惕,因为鸡翅有骨头是常识。
虽然伯克海默起诉了布鲁克伍德鸡翅餐厅,称该餐厅未警告他所谓的“无骨翅膀”,对消费者来说当然就是无骨无皮的肉块,而里面居然有骨头。 诉讼还包括其供应商和生产鸡肉的农场,指控所有人都有过失。
但经俄亥俄州最高法院在昨日的裁决后,消费者现不能期望无骨鸡翅真的没有骨头。 最高法院以4-3的裁决表示,无骨翅膀指的是一种烹饪风格,而消费者应该对骨头保持警惕,因为鸡有骨头是常识。 最高法院跟下级法院站在同一边,驳回了伯克海默的诉讼。
大法官德特斯(Joseph T. Deters)根据大多数法官意见写下,“一个在菜单上看到『无骨翅膀』的消费者不会真的相信餐厅保证这些食物中没有骨头,就像一个吃『鸡手指』(鸡柳,chicken fingers)的人知道他没有被端上真正的鸡手指一样。”
而持反对意见的法官称德特斯的推理是“完全的胡言乱语”(utter jabberwocky),并表示应该让陪审团决定餐厅在提供伯克海默那一块无骨鸡翅时有无过失。
大法官唐纳利(Michael P. Donnelly)持反对意见并写道,“我们必须自问一个问题:在我们国家里,那些给孩子吃无骨翅膀、鸡柳条或鸡块或鸡柳的父母,真的有人会相信父母期待鸡肉里会有骨头吗? 当然不会”,“当他们看到『无骨』这个词时,他们认为这代表鸡肉『没有骨头』,就像所有有正常逻辑的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