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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立,不代表你在屠杀面前也能“不持立场”

www.creaders.net | 2022-04-05 10:54:38  海边的西塞罗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你可以不站在乌克兰一边,也不站在俄罗斯一边,

但若连人性的一边你都不站……

你还是个人吗?

1

各位好,昨天谈了两句刚刚在俄乌战争中发生的“布查屠杀”。不出意外地遭到了不少铁杆挺俄派的攻击谩骂,很多人情绪失控、愤怒的质问我:“身为中国人,为什么要站在乌克兰的立场上谴责屠杀?你是不是屁股歪了?”

当然,更多还是这种直奔下三路去的。

我家人当然安好,就是不知这位跟俄罗斯人有奇妙的什么亲缘关系。我也没说什么俄罗斯不愿听的,他比俄罗斯人民还气急败坏,下次不打马赛克了。

我又看了一遍昨天那篇文章,确认了一点,我在该文中并没有一口咬定“布查屠杀”这个案子一定是俄罗斯军队做的,虽然布查这个地方处于乌军对基辅近郊俄军反包围口袋阵的瓶口位置,俄军从基辅撤退的残兵败将都从这里撤出。也虽然从一般战史经验上讲“败兵常暴”,一支没有达成战争目的、仓皇败退的军队经常会在撤退途中纵兵抢掠,将失败的怨气发泄在被占领地区老百姓的头上。更虽然这种“瓶口”位置因为败退部队都从这里过,很容易发生“破窗效应”和“公地悲剧”,成为一些军纪败坏的部队方便撒野的地方。

但,万一呢?万一真的如某些人说的那样,这就是传说中的“乌克兰极右翼分子”丧尽天良、不惜用屠杀本国人民的方式嫁祸栽赃给“不伤百姓”的俄军咋办?

虽然这个阴谋论如果是真的,其骇人听闻程度好像已经超出了碳基生物的理解范畴,但既然有人这样提了,我们就权且也把它当做一种有待排除的可能性好了。

所以对这起屠杀惨案,到底是谁干的这件事,我可以“不持立场”。我目前的看法就跟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前两天说的一样:对于这场发生在21世纪、骇人听闻的屠杀,国际社会必须尽快展开独立调查,严肃追责。

所以,杀人者是谁,这个咱可以再讨论,反正他们需要伏法,这是公论。

而我在昨天那篇稿子里想说的,其实是另外一件事:甭管这场屠杀到底是谁干的,俄罗斯和乌克兰这次这个梁子算是结大了,至此,俄乌战争已经发生了质变,将向着一方不死不休发展。这事儿一出,两国短期内不伤和气的停战,肯定是没影了。

我这个判断所基于这样一个两头堵:

假如这场屠杀,如乌克兰所说,是俄罗斯所制造的。那么无疑将是一笔引发乌克兰甚至整个世界公愤的血债。乌克兰在战争结束如俄罗斯所愿确立中立地位的希望十分渺茫了。因为要成为中立国就必须修改宪法,而修宪是需要公投的,我相信这个世界上不存在任何一个没心没肺的民族,说某邻国还欠着我们国家屠杀平民的累累血债,但我们现在要按照他们的要求保持永久中立——这样没心没肺、奴颜婢膝的民族不配拥有一个国家,而乌克兰作为一个主权国家还存在,就说明乌克兰人民不是这样的人。

而假如这场屠杀,如一些挺俄者所说,是乌克兰或西方刻意栽赃陷害给俄罗斯的,那战争就更不可能结束了。因为这个栽赃所下的血本实在是太大了,一旦乌克兰将来对俄屈服,真相被揭露出来,乌克兰现政府这个阴谋的始作俑者还不得被愤怒的本国人民千刀万剐,泽连斯基还不得死无葬身之地、遗臭万年?

当然,我相信正常国家不会用这么蠢、风险代价这么大的方式去栽赃他国,但既然有些人硬说“一定是这样”。那好,若真是这样,俄乌战事更没个头了,因为乌克兰此举等于把自己逼到了墙角,如果不彻底打垮俄罗斯,把这次“诬陷”搞成铁案,俄罗斯会算完?那乌克兰的现政府,所有此事的策划者将来都将死无葬身之地。

当然,善良的朋友也许会说,就不能双方先停下来,把屠杀罪行调查清楚、形成各方都认账的公论再说吗?这当然是我们一种美好的祈愿,但很遗憾,这样的公论恰恰是最不可能出现的。

因为只要俄乌两国都还存在,这案子就不可能变成能说服所有的铁案。

 2

我昨天曾提到,2014年的时候,乌克兰曾经发生过一起骇人听闻的马航MH17空难惨案,一架从荷兰阿姆斯特丹起飞,飞往马来西亚吉隆坡的波音777客机在途经乌东亲俄武装的控制区时坠毁,机上载有283名乘客与15名机组人员共298人全部遇难。

事件发生后,俄乌双方也是彼此指责,互称对方就是杀人凶手,一时扯成了糊涂案。而由死者最多的荷兰牵头,组成了一个国际联合调查组,试图查清空难真相。

今天回头再看,不能说这个调查组不努力,他们克服重重困难,在亲俄乌东武装分子的武装看管下,从现场努力找到了一些证据,查清事情的原委。

可是最终调查组发布的调查报告却是特别奇葩的:该报告还原了一切客观真相——比如飞机当时是怎么飞的,又是被什么导弹打下来的(俄制山毛榉地对空导弹),甚至导弹是在距离飞机多少米的什么位置爆炸,破片以什么角度射入了飞机,造成了整架客机的机毁人亡。

可是这发据说生产批次都能查清楚的山毛榉导弹,到底是谁打出来的呢?

报告偏偏在这个凶手问题上死活不说。不干不脆的宛如马保国大师说的那个“传统功夫”,非要“点到为止”。

这个报告一发,当然引起了死难者家属们的极大愤怒,尤其是苦主荷兰当地,好多人都怒骂主持调查的荷兰安全委员会是怂包。

可是荷兰安全委员会后来发了一个特别无奈的生命,大意就是说:我们只能把话说到这个份儿上了,真把凶手挑明了,会引发“不可想象的”国际纠纷,会“让我们之前所作的一切还原真相的努力前功尽弃。”

这话什么意思?你细品一下。

假如我们假设(注意,只是假设),这发俄制山毛榉导弹就是俄罗斯送给乌东武装分子的,乌东武装分子想拿它来抵抗乌克兰政府军,但因为不专业,误把马航的客机给打下来了,近300名无辜而倒霉的乘客和机组人员送了命。

假设真相就是这样的,那么事情如果被调查组摆明了说出来,俄罗斯方面会接受吗?不会的,因为这将牵扯到太多不方便在国际社会明面上谈的问题,俄罗斯当时是不是在给人给枪的支持乌东分离主义分子?又给了多少武器,是否派了职业军人,做了什么事儿?俄罗斯如果要是认了这个账,会在国际上陷入极为不利的地位。

那么俄罗斯为了维护自己的国家利益,它能怎么办呢?它只能高声反驳,宣布这场调查就是整个西方栽赃陷害给他们的大阴谋。你们荷兰人就是跟乌克兰人同穿一条裤子,你们的调查就是假的,都是假的!

而如果架吵到这个份上,那就成了国际立场之争。而荷兰政府就算把自己也搁进去了,要为了追责MH17事件跟俄罗斯闹掰。而至少在2014年,默克尔还在主政德国,欧盟的总体倾向是不想和俄罗斯闹的太僵。

所以荷兰安全委根本没有权力把案件的真相彻底挑明,因为挑明了就相当于在控告一个主权国家。而一旦提出这种控告,对真相的争夺,就成为了立场的争夺。主权国家很可能用“你仇视我,你敌对我,你抹黑我”的否认三连,把这事儿扯成一笔糊涂账。

同样的道理,我们可以解释为什么很多国家的驻外大使都有“外交豁免权”,如果你是一国大使,理论上讲,你在国外就是杀人放火,所在国也无权判你,只能要求你的国家把你带回国内审理。

这个看似匪夷所思的规矩,是基于国际法的两个基本准则——平等国家之间无互相管辖权,主权国家无过错。大使代表国家在外无论做了什么事情,其所在国都不能对其进行审判,因为大使代表国家,审了大使就相当于审了国家。而入侵他国的军队在某种程度上,其实也有相似的属性。人类从古至今,那么多战争,没听说哪个军队一边占领他国领土,还一边要听从该国法院宣判的。

除非入侵的那一方最后自己输了,国家实体不存在了,这种审判才能进行。

由此我们可以解释一个规律——为什么在这个世界上,几乎所有真正形成公论的屠杀事件(二战中纳粹对犹太人的屠杀,侵华日军对中国人民的南京大屠杀等屠杀,南联盟米洛舍维奇对科索沃阿族人的屠杀)往往都是在当事主权国家覆灭以后的秋后算账?

道理其实很简单,就是这些主权国家当它们还存在的时候,它们的行为是不可被追责的,只要没有在战场上被打败,主权国家有一千种理由、制造一万种阴谋论,说这事儿就不是我干的,你们举再多的证据,都是栽赃陷害我的阴谋。

所以斯大林有言“胜利者是不受指责的”,一个国家,如果在战争中打赢了,那它为什么还要往自己脸上抹屎,承认战争罪行呢?这是损害国家的利益的,不符合“国家本位主义”的思维,甚至会被本国人所谴责。

比如,在主权国家还活着时就承认自己屠杀罪行为数不多的几个特例中,最出名的当属苏联在1990年的时候主动承认了其在二战时期制造了卡廷惨案,屠杀了两万多波兰知识分子,并为此向波兰道歉。

但这次承认其实也是有前提的,当时苏联已经病入膏肓,再过一年就要解体了,戈尔巴乔夫是在西方给苏联施加的极大压力、以及波兰人风起云涌的抗议中,才不得不将这个已经过了半个世纪的罪责认了下来,还说这是“斯大林主义的严重错误”。

但饶是如此,苏联解体后仍有大量的俄罗斯人据此骂戈尔巴乔夫是“卖国贼”,并产生种种阴谋论,说卡廷惨案就是一场西方对俄罗斯蓄谋的国家级抹黑、陷害。前些年波兰拍了个电影叫《卡廷惨案》,揭露这个伤疤,俄罗斯极右翼黑帮还对导演发出死亡威胁。

你可以想象今天俄罗斯对这场大屠杀争议有多大——时隔七十多年了,那么铁证摆在那里,甚至国家都认账了,还是有那么多俄罗斯人就是不认这个账。

这个道理咱们中国人其实应该也感同身受——惨绝人寰、骇人听闻的南京大屠杀,那么多铁证如山,那么多罪行累累,为什么在日本仍有那么多军国主义余孽在试图给它翻案,为什么?

说白了无非就是二战中日本在中国没被揍个服帖,战后日本国内对侵华战争的反思不够彻底。犯下屠杀罪行的那个旧日本帝国主权实体,依然以幽灵的方式在日本国内存在,于是他们就会一直制造关于这场屠杀的各种阴谋论,试图为当年的杀人者脱罪。

所以总结起来说,只要一个主权国家不死,其暴力机构代表它犯下的任何罪行,就很可能成为“有国际争议”的悬案,永远会有人(至少是其本国人)认为这个案子是栽赃陷害。

没办法,人类现行的国际法,是基于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条约》之上一步步发展出来的,而《威斯特伐利亚条约》体系的一个基石,就是主权至上。

任何主权国家,在还其存在的时候,都不接受别国的审判,国家之间的纠纷永远是各执一词,直到其中一国忍无可忍,强行“物理说服”对方位置。

这是就是威斯特伐利亚条约体系所形成“国家本位主义”必然产生的一个大Bug。也是几乎一切战争和民族仇恨的根源。

3

在这里,为了更清楚地说明“国家不受审判”这个原则。我想带领大家延伸思考一下,在一个自然人构成的人与人的社会当中,我们是怎样让一个罪犯认罪的?我们是怎样对一起案件给出一个公论,止息无休无止的各执一词、冤冤相报的呢?

对比国与国之间处理方法,你会发现这很有意思。

比如,一个连环杀人犯,即便罪行累累、事实清楚、人证物证一应俱全,在被明正典刑之前,他如果想抵赖的话,还有没有话可说?

当然还是有的,他可以仿照很多主权国家为自己辩白的方式,制造一个宏大的阴谋论,说你们这些人、整个社会都是在阴谋敌对我、陷害我,人证是证人伪造的,物证是警察伪造的,犯罪逻辑链更是子虚乌有,假的、都是假的!这就是一场大阴谋!

他可以这样抵赖到底吗?当然是可以的,甚至如果他还有愿意信任他的家人,也能将这个阴谋论传播给他的亲友,让他们也觉得这就是一场冤案。

是啊,你怎么就确定这不是一场所有当事人栽赃嫁祸的大阴谋?就像美国电影《全民公敌》或日本电影《追捕》里一样?

所以真正百分之百、确凿无疑的“铁案”在普通社会中,也是不存在的。曾有废死派法学家说:“所有走上刑场的死刑犯,其实都还是嫌疑犯。”这话其实是对的,如果允许阴谋论的解释,再铁的案子,也总有翻案的空间——你怎么知道这就不是全社会合伙构陷那个凶嫌呢?

那么,在自然人社会当中,让一个凶犯真正认罪伏法的力量是什么?

我们要对自己诚实——其实是国家这个“利维坦”相对个人所拥有的绝对暴力。是这种绝对暴力压服了渺小的犯罪者,强行让他伏法。

是的,政府、警察、法院、监狱等等国家的暴力机关,其实原本就掌握有拘禁甚至杀死每个自然人的能力。一个正常社会当中,暴力机关之所以不能使用这些权力,是因为它们没有一个合法的理由这样做。

而所谓司法诉讼的过程,从本质上讲,就是国家为自己对个体公民行使暴力权构建合法性的过程。司法机关所举行的审判不需要说服包括凶犯在内的所有人都相信判决是公正恰当的,而是说服这个社会的大多数人这样做是正义、合法的就可以了。

从某种角度说,审判,就是国家对公民行使暴力权的授权过程。

这个道理,意大利刑法学家切萨雷·贝卡里亚在他那本著名的《论犯罪与刑罚》当中也指出过——司法不是剥夺个人某项权利的过程,而是国家获得执行其某项权力的合法性的过程。

所以,所谓“公正审判”的基底,其实还是国家相对个人所拥有的绝对暴力,并用这种暴力强行让个体伏法。

但如果调查与审判不是发生在普通社会人与人之间,而是国际社会的国与国之间时,问题就出现了。

与人与人之上有一个掌握无限暴力的国家,其实掌握着对个体的生杀予夺大权不同。国际社会的国与国之上,并不存在一个掌握无限暴力的实体——更或者说,参与国际社会的每个国家本身,其实才是那个拥有暴力权的实体。

所以国际社会当中不存在(可能也不应该存在)一个“国际警察”,可以在必要时“物理说服”其他国家认罪。这就导致了当国与国之间发生战争屠杀这种骇人听闻的纠纷时,除非像二战中一样其中一方被彻底击败,对屠杀的真相就永远是一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悬案。双方都会捡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指责对方是恶意的。于是本来能分清真相的是非之争就堕落为了扯不清真相的立场之争。

那么这种国际争端将怎样解决?

想象一下,在国家不存在的原始社会中,两个家族之间发生了一场凶杀案,被害者的家人说是凶手一家无端、残忍的杀害了自己亲人。而凶手一家则不可能“胳膊肘往外拐”的认账,一定会基于家族本位主义说这是诬陷。

那么这样两个家族之间,会有公正的审判出现吗?凶案的真相,真的能被还原吗?

不可能,因为没有远高于个体力量的国家。一旦发生这种事,解决方式只会是最原始、最野蛮的“血亲复仇”——两个家族以血缘划界,各自相信自己所相信的“真相”,互相进行报复,你杀我一个人,我杀你两个,你强奸我妻女、我就屠尽你全家……

一起偶发的冲突最终会成为两家之间延宕数百年、争不清楚是非的烂账。而这两个家族凝结了势不两立的血海深仇。

在人类心甘情愿地将暴力权交给国家之前,这种野蛮的血亲复仇,就是实现公正的唯一方式。

而今,人与人之间的血亲复仇难寻了,但国与国之间还在,因为国家之上没有政府。

这样的纠纷,正在俄罗斯和乌克兰之间发生的事情,因为现存的主权国家难以被问责,公正的调查和追责希望非常渺茫,所以这两个曾经的“兄弟民族”之间,将结下各自表述,互相怨恨、互相报复、不死不休的血海深仇。

当然,那些杀人者应该为这种结仇负责,可是正是这些人,正在国际社会的原始性和国家本位主义思维将自己的行为置换为国与国之间的仇怨。

4

行文至此,有人会说,你说了真么多,最后不是还是想说“春秋无义战”、“屠杀就是战争的本性”吗?那就这么着呗?能咋样?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不知你有没有感到奇怪,虽然人类历史上的历次战争总是伴随着屠杀,但在人类历史进入20世纪以后,国际社会还是制定了战争罪、反人类罪等诸多罪名,去追责那些在战争中假国家之名对平民施以暴行的人。从日内瓦公约,到纽伦堡审判、东京审判,再到今天的海牙国际法庭,战争中屠杀平民所犯下的反人类罪从来都是够上绞刑架的重罪。为什么人类会在承认国际社会野蛮性、国家的不可问责性的同时设立这些罪责,去试图追究战争的屠杀呢?

因为人类社会有人性,而个体需要在国家面前保卫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而战争罪、反人类罪,就是人类对战争中各种假国家之名对个体进行屠戮的暴行的反制。是个体至上的人文主义对主权至上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体系的有效补充与制动。

人类对战争中针对平民屠杀的反思,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开始的。空前残酷的战争惊呆了整个欧洲,人们开始追问,战争中那些持枪者对平民的抢劫、强奸、屠杀,难道随着战争的结束就这么过去了吗?

在和平年代一个人如果犯下此等暴行,他一定会上审判台接受审判,难道到了战争时期,这种有意的屠戮用一句“国家无过错”就能遮盖了吗?

显然不能。如果不清算这种行为,也相当于是在国家权力对个人私权的践踏,区别在于和平年代,国家对个人的侵权往往发生在本国内部,而战争年代,这种侵权会发生在侵略国与被侵略国的民众之间。

所以就像和平时代的国家侵权行为需要被揪出行为个体来问责一样,在战争当中屠杀平民的人,也不应被套在国家的抽象外衣下逃脱法律的追责。于是战犯的概念就这么被创造出来了。

当然,我们必须承认,从1919年首次将追究战犯责任的条款写入《凡尔赛和约》到今天,一百多年了。追责在战争中犯屠杀罪的战犯的历程异常的艰难。理由还是那个——在现行国际体系下,主权国家是难以被问责的,除非在战场上被打到认输,否则没有强力能够迫使一个国家认罪伏法。所以对屠杀罪的历次审判,往往被指责为是“成王败寇”式的胜利者审判。仗打赢了再多的屠杀也可以一笔勾销,打输了的人才有上国际法庭之忧。

但我们并不能因此审判屠杀者是不对的,恰恰相反,正因为有这种清算的存在。标志着人类还坚持着一个原则:人是这个世界存在的最终目的,为了实现人类价值所组成的任何组织,哪怕是国家,也不能够在任何时候无端的剥夺个人的生命权、财产权。哪怕在战争中,也不可以。

坚守这个准则,就是坚守人类的底线,违反这个准则的人,不管他有多么光鲜的口号,都犯下了反人类罪。

所以那些跟我说不能在布查惨案中“选边站”的人,我不知道你的意思究竟为何?

如果你的意思是说,这个事儿刚发生,到底是谁杀的真相存疑,有待进一步查证。

那我同意你的观点,我的看法和你的其实是一样的。我只是想说,此事不管真相到底为何,俄乌这次这个仇,算是结大了。这场战争看来将向着更惨烈、更血海深仇的方向发生质变。

可如果你的意思是说:战争当中屠杀平民有什么?你不要那么圣母婊、假慈悲……

那我也不骂你,我只想问你两个问题了。

首先,从国家、民族的角度说,我们中国人,作为历史上经历过屠戮的民族,应该对被屠杀的创痛最感同身受的:若干年前,某些侵略者,打着“共存共荣”的旗号,侵略了我们的祖国,践踏了我们家乡、蹂躏了我们的姊妹,屠戮了我们的父老。而在战争结束后,仍有些无耻之徒找各种理由为这些罪责推诿、抵赖。

这些切齿之恨,都是我们经历过、甚至正在经历着。

所以我们不停的谴责屠杀、并且呼吁国际社会不要忘记这些屠杀。我们的正义性来自哪里?正当性就是我们认同在战争中士兵对于平民的蓄意屠杀是种不可被饶恕的罪恶,必须被追责、审判。

可是如果我们对发生在他国的屠杀视而不见,甚至为屠杀者开脱辩驳。那我请问,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再呼吁国际社会和我们一道去谴责那些屠杀我们同胞、并未这些兽行翻案的人?为了挺一个连盟友都还不是他国,我们丧失如此重要的一面道义大棋,又是否值得呢?

其次,从个人角度说,我希望你好好想想,你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原本日子过的好好的,老婆孩子热炕头。可突然有一天,侵略者闯进了你的家乡,以某个看似光鲜的名目,霸占你的房屋、抢夺你的财产、强奸你的妻女、最后把你推到广场上,反绑双手、一枪毙了……你是否甘愿忍受这样的命运?

这个时候,如果再有一群远在天边,与你无冤无仇的人在替杀戮你的人,发出一声怪叫,说你挨打活该,你就不该反抗,你就应该任凭他欺凌、劫掠、杀戮。甚至就算被屠杀也“无所谓”,所有为你伸冤的呼喊都是“别有用心的抹黑”……

请问,你若地下有知,会怎么看待这群人渣?又会怎么评价这些人所生活的国度?

不要给我们的祖国抹黑,行吗?

其实我们每个普通人,面对暴力机器,面对武装到牙齿的军队,都是渺小的,毫无反抗之力的。是什么保卫了我们这些普通人不受侵害、不被屠戮、或者被屠杀之后也有希望能伸冤?是人性的存在,是公义的存在,是人类文明社会积千年之力铸就的那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它悬在每一个持枪者的头上,逼着他们对无辜的百姓、妇孺手下留情,否则就将接受早晚必将到来的审判与惩罚。

可是我不能想象,作为被公义、被人性所保护的渺小个体,有人居然愚蠢到在其他普通人被屠戮时为杀人者开脱,甚至叫好。丝毫想不到有一天自己可能会遭遇相似的命运……

这样的人,到底是道德上的残疾,还是智力上的弱智?无论是在道德上,还是智商上,他还配做个人吗?

“当他们来抓工会组织者的时候,我没有站出来反对,我想我反正不是工会的人。

当他们来抓犹太人的时候,我没有站出来反对,我想我反正不是犹太人。

当他们来抓天主教徒的时候,我没有站出来反对,我想我反正不是天主教徒。

后来,当他们来抓我的时候,已经没有人能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面对屠杀,你可以不为被遇害者说话,

你可以对真凶到底是谁保持怀疑,

甚至,你可以胆怯的保持沉默。

但请不要为杀人者开脱!

因为这是底线,人性的底线,文明的底线,保证每个普通人不再战争中被肆意蹂躏的底线。无论任何国家,任何立场的人,都应遵守。

所以,在屠杀面前,你问我站在那一边?我不站在俄罗斯的一边,也不站在乌克兰的一边。但我必须站在公义的一边,站在人性的一边,因为如果我今天不这样站队,就是在为明天屠戮者杀我的制造理由。

那些在战争中蓄意屠杀平民妇孺的人,不管他们究竟是谁,愿他们被千刀万剐!

那些为这屠杀开脱叫好的人,不管他们找了何种理由,愿他们遗臭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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