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9月29日,洛阳副市长郭宜品已经失踪了55天。据凤凰网9月28日援引《财经网》报道:“知情人介绍,其失踪的直接原因,既非网传的‘二奶举报’,亦非贪污受贿事发,而是因为一桩陈年往事。在2010年伊川县一起特重大矿难后,他为保县委书记官位,涉嫌向一高官之子输送千万元,未料近期事露”。
毋庸置疑,这里的所谓“输送千万元”,其实就是赤裸裸的行贿千万元;而与其说是“涉嫌向高官之子”行贿,倒不如说是向高官行贿更令人心悦诚服。因为,倘无这位能决定郭宜品仕途命运的高官,郭宜品恐怕就算和这位高官之子在大街上撞了个满怀,大概也不会认识他是谁。
据报道,“2010年3月31日,伊川县国民煤业有限公司半坡乡白窑村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引起地面副井口爆炸,矿难共造成44人遇难、4人失踪。这起矿难还引出了伊川法院法官窝案。因为收受矿主王国政贿赂,对之前该矿一起两人死亡的矿难事故从轻判决,包括院长张国庆、刑庭庭长董振亭等近十名法官和法警被捕。后张国庆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3-31’矿难被国家安监总局认定为‘典型的非法违法生产’,属于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事后,4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3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伊川县县长吴立刚、主管安全的副县长等人被免职”。而时任县委书记郭宜品受到的却仅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仕途非但没有因此而受到影响,而且最后还百尺杆头又进了一步。“知情人称,当时县长和书记一概免职的消息已沸沸扬扬,但郭宜品通过关系联系了某高官之子,涉嫌送上千万元以保住乌纱”。
对于这一过程,虽然“《财经》记者就此向洛阳市委宣传部长杨炳旭求证,对方以‘正在开会’为由未予回应”,但透过相关报道同样可以发现,在郭宜品的背后似乎绝对有一位为其遮风挡雨的保护伞。否则,面对“共造成44人遇难、4人失踪”的特重大矿难事故,在“4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3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括“伊川县县长吴立刚、主管安全的副县长等人被免职”的背景下,时任县委书记郭宜品为何受到的仅仅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而且最终还由县处级升到了厅局级?尤其是其在“仕途进步”中所显现出的严重带病提拔痕迹,更让人深信这位高官十有八九属于手握重权的“老虎”级官员,否则,其哪来如此能能量?
据《南方日报》2009年7月24日报道,当年“7月前,云南、河北、湖南等省份相继落实中组部要求,规定县委书记的选拔任用需按程序报经省委常委会议审议。这是自1983年实行干部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管理体制后的一项重大调整,在此之前部分省份将县委书记的选拔任用权下放到地市级党委”。“往后县委书记的推举任用从县级组织部开始,由地市级呈报省委组织部,部委会讨论后呈报省常委会,最终通过票决制任用,省委也将在更大范围内调配县委书记”。
翻开郭宜品的简历可以发现,其担任洛阳市副市长的时间为2014年2月,距离《南方日报》刊出“县委书记将由省委直接任命”报道已过去了4年半之久。因此,便可基本推断,能保护并提拔郭宜品的高官应是一名省部级,而非厅局级。至于这位高官姓何名谁?相信随着失踪副市长案情的逐步深入,不久就会大白天下。
看来,随着反腐风暴的持续劲吹,在官场流行已久“拿人钱财为人消灾”潜规则,已经开始走向末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