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旷日持久,政府为甚么还不清场?或许,政府有些人认为,在香港民情开始转向时,佔中示威者早晚会自动撤离佔据地区,政府不需冒任何风险来清场。
不过,这个想法有两个大问题。第一、佔中组织者开始有分歧,他们未必能有统一的领导权。如旺角,学联等组织便没法领导。故此,三个佔据地,只要有一个不撤,我不相信其他人会不顾而撤。另外,组织者的背后,如外国势力、黎智英等,会不会同意主动撤退呢?主动撤退而又未能取得中央与特区政府任何让步,佔中便是以失败告终,这样灰熘熘地主动撤退,等于承认失败,短期内很难再挽回支持力量来延续行动。
第二、即使示威者主动撤退,政府会否起诉示威者、组织者呢?这不是秋后算帐,而是有法必依。佔据行为完全犯法,所有参与者都应被拘捕、治罪,如此才可彰显法治,保衞法治。
我担心政府拖延不决存有侥倖投机心理,希望不战而胜。佔中拖延至今,对香港不少人的生活、生计乃至整体经济,以及最重要的法治基础构成严重打击,也助长邪恶政治。每佔据一天,香港有形无形、即时长期各个层面都会损失重大。这种希望不战而胜的态度,其实牺牲了社会利益,只为减少一些人的个人政治风险,因小失大。其中不单反映一些人的缩骨,而且触及政治道德、社会责任。
当中央四中全会倡依法治国,香港到底想依法治港,抑或为狭窄的政治利益牺牲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