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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打击黑帮 刻不容缓

www.creaders.net | 2007-12-10 10:57:36  中评社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美国《侨报》12月7日载文《防止黑帮坐大 中国刻不容缓》,摘要如下:

  盘踞广东阳江市长达10年的两大黑帮组织——“卤味钦”和“锤头笠”被警方剿灭的消息,连日来成为海内外舆论的焦点。 

  据广东省公安厅本周二对外的公开通报:截至11月29日,公安机关共抓获两大涉黑犯罪组织的首要分子及骨干成员45名,幷缴获一批枪械。黑帮被“一网打尽”的消息传出后,当地不少商家与民众“敲锣打鼓、放鞭炮庆祝”,甚至有人以“天亮了、解放了”形容之。 

  

事实上,近年来大陆各地打击黑帮势力行动频频,通过互联网的搜索引擎,用“黑社会”关键词随意搜索,便可发现,从今年3月至今,在江苏、河北、湖南等地就有多起“涉黑犯罪团伙”被绳之以法。阳江“黑帮案”应属其中最恶劣之一。 

  首先,阳江黑帮染指领域之广、扰乱市场秩序之深令人发指,用当地百姓的话说“全面而深入”。其他地方涉黑势力一般只为祸某一行业,阳江黑帮则基本控制了该市的煤气、水产、水泥、河沙、砖瓦、公路运输、房产等关系民生的经济领域,幷将黑爪伸向周边的肇庆、茂名等地,被坊间称为“阳江第一政府”。最典型的例子是,由于黑帮对市场的垄断,阳江的“总体物价水平甚至比广州、深圳还要高”,一些小商贩被弄得倾家荡产、远走他乡,外地投资商更是避而远之。 
 
其次,围捕行动准备时间之长、级别之高前所未有。中国公安部不仅派出一位副部长亲自参与组织和指挥围捕行动,更与广东省警方一道从派员卧底调查到调开与黑帮有联系的地方官员和警员,周密准备长达两年。 

  按照法学界的解释,“黑社会”或“黑势力”是一种独立于正常社会、具有反社会的价值观念、文化心理以及严密的组织形式的犯罪团体。其常常通过非法途径垄断市场,攫取暴利,扰乱社会秩序,进行职业犯罪。因为其有“政治保护伞”,往往还能逍遥法外。

  长期研究黑社会问题的南京大学教授蔡少卿曾对大陆改革开放后黑帮发展情况有一个清晰的描述:尚未出现像欧美等国的黑手党,以及台港澳地区那样规模庞大的黑帮,更没有产生像旧上海青红帮那样的势力渗透到各地各部门的组织。然而,作为现代法制社会的“毒瘤”,大陆各地近年屡打不绝的“小黑帮”依然不容小视。相较于世界各地情况,大陆黑势力存在不少“中国特色”,且发人深省: 

  一是,黑帮头领多戴“红顶子”。如此前被处以极刑的辽宁“黑老大”刘涌,被捕前就是渖阳市人大代表;今年8月破获的河北唐山“装甲车黑老大”是政协委员;而这次被抓捕归案的林国钦在2004年前也是阳江市的人大代表。究竟是谁将他们推上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位置?人们最担心的不是公开的“官匪勾结”,而是这种对“黑老大”合法的、隐形的保护。经验证明,如果没有权力明的暗的保护,没有“红顶子”作护身符,黑帮势力是不可能坐大的。 

  二是,黑帮首领及其活动的隐蔽性常使其为祸时间较长。2005年被法院判处死刑幷立即执行的“黑道教父”宋留根在河南横行10年,阳江的两大黑帮同样也猖獗了10年,何也?打击涉黑组织,需要法律依据,而其活动的隐蔽性给警方收集证据带来困难。而与当地官员盘根错节的关系,更使警方的打击带来“投鼠忌器”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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