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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清内鬼” 新华社“灯下黑”

www.creaders.net | 2017-01-04 11:24:49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网(Creaders.NET)网友高山来稿:近日,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指出,纪委系统有“内鬼”,“灯下黑”防不胜防,必须坚决清理门户,严惩“害群之马”。新年伊始,中共中纪委再度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推出反腐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曝光了纪检系统以案谋私的诸多“内鬼”,引爆舆论。而新华社纪检机关近年爆出的包庇山东腐败窝案、制造反腐记者冤狱、逼死人命者被“带病提拔”等系列丑闻,正显示新华社存在严重的“灯下黑”和“内鬼”问题。

  新华社纪检“内鬼”公开和中共反腐新政对着干

  来自北京政法传媒消息人士透露,新华社纪检“内鬼”在山东分社腐败问题上不查腐败、专查举报人,公开包庇腐败、打击迫害反腐记者,与反腐败的中共新政对着干。

  新华社纪检“内鬼”掉转反腐枪口,渎职办案。其中,原是新华社监察局纪检二室主任的张彦民,利用手中的监察权,整出了不少的冤假错案。见诸新闻报道的,就有河北分社的师学军、李玉卉冤狱错案;山东分社的冯杰、齐力冤狱错案;以及云南分社的周重要冤狱错案等。经他主导亲办的冤狱错案,至少逼死了河北冤案的三条人命、山东冤案的两条人命。如此血债累累的纪检“内鬼”、纪检队伍中的“害群之马”,非但没有受到中共内部号称严厉的依法追责,却先后被提拨重用为新华社监察局办公室主任、新华社属下的《现代金报》副总编辑,最终成为新华社云南分社的副社长,公开宣示包庇腐败和用人腐败(见附图1)

  包庇腐败、制造冤狱、导致逼死人命的新华社纪检“内鬼”,不但没有被《中国共产党追责条例》依纪追责,反而屡屡被“带病提拨”,成为十八大以来中共选拨任用干部的奇葩笑谈。

  这一动态,强烈的昭示出,在新华社这样重要的“中共喉舌”宣传机构中,贪渎腐败势力依然猖獗,有人公开与习近平、王岐山的反腐新政对着干。

  纪检”内鬼”包庇腐败  制造冤狱  逼死人命

  网络新闻等综合信息显示,2003年开始,新华社山东分社高级记者冯杰等人,举报山东分社社长张民华和青岛支社社长刘海民等人权谋的青岛土地腐败大案,该案占地42亩,原本“新华社办公用地”被秘密开发成14栋6万平方米的高档海景房,涉案6亿多元。新华社纪检干部张彦民多次到山东,和山东分社纪检副社长刘德玉等人以案谋私,包庇腐败,声称刘海民没有问题。

  为诬告陷害举报人,张彦民、刘德玉等人捏造伪证,在分社机要室秘密炮制所谓的举报信,诬告陷害冯杰和另一名社刊记者齐力“违法乱纪”。2005年,冯杰向新华社社长田聪明实名举报不到半个月,就被倒打一耙,立案审查,没有任何违纪处分结论,就违反办案规定和程序,匆忙将举报人冯杰、齐力以莫须有的五、六种罪名移交司法,投入监牢。

  经过长达四年多的司法审查,两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最终查明记者案件是一个错案。法院查实,新华社移交司法的40份证言公函中,诬告陷害的伪证多达37份,几乎全是诬告,铁的事实证据和法庭调查,全面否定了新华社的虚假报案。2009年和2010年,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两次宣判记者无罪(没有违法犯罪)、无错(没有违规违纪),并予国家赔偿。

  法定事实和实践证据显示,冯杰举报贪官污吏、无私帮助他人的两大行为,没有过错。但不幸的是,另一名反腐记者齐力和其母亲在惨遭冤狱和恐怖生活中,突发心梗和身患绝症,先后被迫害致死(见附图2)

  国家司法机关的两次无罪判决,不仅从法律层面上、而且也从纪律层面上,查清冯杰、齐力冤案无罪、无错的基本事实。同时,直接反证了新华社纪检“内鬼”张彦民、刘德玉等人诬告陷害举报人、制造记者冤狱、逼死人命的基本事实。

  2010年,新华社新一届领导派出新的纪检调查组,历时一年,查实了青岛土地腐败大案,纪检结论是刘海民严重违法乱纪——这与当年张彦民的纪检结论“刘海民没有问题”形成鲜明对照。同年12月,新华社决定对青岛支社原社长刘海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责令山东分社原社长张民华向新华社作出深刻检查。尽管有人包庇,不敢将犯罪嫌疑人移交司法处理,但新华社和中纪委的纪检结论和党纪“双开”处理意见,足已证明纪检“内鬼”张彦民等人当年包庇腐败、渎职犯罪的基本事实。

  纪委“内鬼”令反腐记者死  大吃二喝三拿办假案

  综合多方信息,新华社山东分社以“建新华社办公大楼”的名义,在青岛、济南、枣庄等地非法炒地422亩,秘密开发高档商品房40多万平方米,涉案30多亿元。山东腐败窝案上挂下连,成为新华社建立八十多年历史上涉案金额最多、涉案官员最众、涉案性质最为严重的贪渎腐败系列窝案和串案。

  相关信息和接待证据显示,为包庇山东分社腐败窝案,新华社几乎调动了社内纪检监察机关和人事方面的大部资源,对举报人实施“杀人灭口”。个别领导亲自到山东分社督查,深度介入山东腐败窝案和诬告陷害记者案。原副社长徐锡安、原监察局局长孙晓林、原人事局副局长苏玲以及一大批纪检干部的名字,纷纷出现在山东分社的接待名单上。其中“内鬼”张彦民对反腐记者冯杰咆哮出:“交给公安,你去死吧”、 “领导叫你死,你就得死”、“你死了,你活该”等恐吓性语言,其长达8小时的“纪检审查”被录音曝光。

  将冯杰移交司法后,张彦民等人十几次穿梭山东济南、青岛等地,代表“中纪委”和新华社督办冤案,直接干涉司法公正,并在插手司法办案中大吃大喝、敲诈钱物,中饱私囊,给中纪委和新华社造成恶劣影响。

  来自青岛、济南两地的酒店证据显示,在青岛维客大酒店、山东省干部培训中心、八一山庄等“办案地点”,张彦民、刘德玉等人消费签单挂账,胡作非为,住高档套房,花天酒地,一次消费达15571.80元,有的高达48700元。订餐单上高档菜品如海参扣饭、盐水大虾、清蒸中华鲟、白灼基围虾、干炸牛舌鱼、香菇炖山鸡等名肴林林总总;苏烟、泰山、金将军等名烟齐现;52°酒都春、老口子、张裕解百纳、青岛纯生啤酒等名酒尽有,大吃二喝。证据显示,张彦民等人在青岛维克大酒店的一次房间购物即达1010元;2005年5月25日,张彦民在他住的504房间,挂账消费447元一件的“花花公子”名牌T恤(见附图3)

  这些趁机揩油、贪赃济私的纪检“内鬼”,怎么可能成为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领导干部。

  内部消息称,为办冯杰一个冤假错案,新华社利用山东政法力量打击报复反腐记者,挥霍公款多达几十万元,全由山东分社报销,分社财务记录在案。

  新华社纪检干部张彦民、刘德玉等人挥霍公款以权压法,严重干涉司法公正,坐镇青岛长达几个月,直接干涉办案,压制地方公检法,导致对举报人冯杰和齐力的强捕、强诉、强判,直接酿成冤狱错案、逼死人命。

  2013年,被判无罪、查无问题的举报人冯杰,重返新华社记者岗位。但新华社一群包庇腐败、干涉司法、制造冤狱的“内鬼”却没有被追责,纷纷“带病提拔”,步步高升。在中共强劲反腐、整饬党风的当下,实乃奇闻。

  相关律师透露,记者冤案中的贪渎腐败势力黑幕重重,贪渎腐败分子勾结黑恶势力,近期对反腐记者发出新的诬告和死亡威胁。倘如新华社不能匡扶法治正义,反腐受害群体会选择公开站出来,深度揭露贪渎一体的腐败黑幕。

  法学专家指出,山东分社暴露出的腐败问题和反腐记者的命运安排,已然成为新华社政治立场的标杆性事件,是反腐败还是包庇腐败、是法治还是人治、是国家法律大还是个别人权力大、是匡扶正义还是打击正义,自会泾渭分明、一叶知秋。

  反腐受害方坚信,邪不压正,天不佑奸。面对浩浩荡荡的世界潮流,迟到的正义一定会应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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