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在两会建议为离任国家领导人制订礼遇条例,令他们退位后待遇有法可依,但不能延及子孙,也不能随意扩大,免枉花纳税人钱。这是首有全国政协委员在两会公开对中共政要退位待遇提出不同意见,引起网民反响,赞是今届两会「最勇敢的建议」。
「我建议制订离任国家领导人礼遇条例。」67岁的葛剑雄素有「葛大炮」美誉,本届两会间接受财新网记者专访时指,离任国家领导人曾为国家贡献,为体现政府对他们的尊崇和礼遇,表达民众对他们爱戴和尊敬,应制订「离任国家领导人礼遇条例」,明令公布。
关于条例内容,葛认为应明确礼遇的规格、待遇、时效、适用范围和保障措施,以便各级政府遵照执行。葛说:「离任的国家领导人一两百个,他们享受的待遇,不能延及他们的子孙。纳税人的钱不能这么花。即使每年待遇要一个亿(人民币),配备20个警衞,只要符合规定都可,但不能扩大。」
葛剑雄还主张对普通退休官员也制订待遇规定,「那是对他们在任期间为国家服务和贡献的回报,也是对在任官员的激励」。葛指这可防止某些官退位后利用权势,享受超标准待遇,「如果在任官员被认定贪污贿赂犯罪,就应当取消他们退位后的礼遇。」所谓国家领导人,内地指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委员长、副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主席、副主席,国家军委主席、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等。但中共名册中政治局委员也位列「党和国家领导人」,故有网民唿吁:「党官应该由党费俸养,不应用纳税人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