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中巨贪谷俊山桉子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再一次证明贪官是有免死金牌的。
按内地刑法,腐败十万元以上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处死刑。谷俊山捞了多少?判决词指其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后果特别严重;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行贿、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语焉不详。根据早前官媒报道,谷俊山涉桉二百亿元、房产三百处、自建「将军府」内财物堆积如山,包括上千箱茅台、纯金毛主席像及纯金船模型。另外,谷俊山生活腐化,情妇众多,被指情妇之一汤灿的一身行头已经价值上亿。如此贪财渔色,打靶十次并不冤枉。
对谷俊山而言,贪污好色还是其次,最大的罪状是行贿升官,至少拖了两名军委副主席下水,以致军中买官卖官成为常态,腐败为清朝以来最甚。据曾举报他的刘源说过,事关解放军生死存亡,一定追究到底,最终在胡锦涛及习近平联手之下才将之扳倒,为第五代军中打虎拉开序幕。这麽一个差点弄垮万里长城的贪官,枪毙一百次也够了。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谷俊山因为「检举有功」仅判死缓,死里逃生。死缓也算是中国特色、举世无双的司法制度,相当于封建时代的斩监候,只要两年内不犯错,就能改判无期徒刑,然后又可申请减刑,可能要不了多久就可走出监狱,获得有限度自由。所以死缓与死刑乃是生与死的差别,为司法腐败提供了巨大的灰色空间。
现代社会讲人道主义,少杀慎杀的大原则没有人反对,但令人质疑的是,为甚麽巨贪总是获得优待,其他人犯罪判刑就从快、从严?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以法治国从何谈起?如果贪官被捕后只要将财产吐出来就可以免死,怎会有阻吓作用?莫说老百姓议论纷纷,被处死的前江西副省长胡长清肯定也不服:凭甚麽贪了五百万元要死,而贪了两百亿元的可活?(香桐仁 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