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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东晓:贺梅案赢家是美国的华人

www.creaders.net | 2007-02-28 11:22:14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期待与贺梅团聚的贺绍强一家。(资料图片) 


在不少网友看来,岳东晓应该是个“颇有争议”的人物,无论是从多年前撰写的发表在网上的数篇论述中日关系和中美关系的文章所引起的讨论,还是自2002年开始介入贺梅案直到帮助贺绍强家打赢这场官司,凡是在“岳东晓”的名字出现在海外中文网时,就会引来一些支持者和反对者,有时甚至引发一场“激战”。

不过,在网上和平面媒体发表过不少文章,尤其是在参与贺梅案后,动辄就在网上扬扬万字的岳东晓,在自我介绍时却总是用一个自然段不到200个字来概括自己的经历:

198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物理系,1990年到明尼苏达大学留学,1995年获理论物理博士学位,之后主要从事IT方面的开发工作。从1995年开始研究中日关系,后来涉足中美关系研究,作品包括“打破中日友好的神话”,“朝鲜战争常见问题解答”等。从2002年开始参与到贺梅案。在贺梅案中主要解决了所谓蓄意不交抚养费问题和不去探望的问题,最后帮助贺家自己递交动议,夺回了监护权。

多维社记者王国庆报道,2月13日下午,多维社对人在旧金山的岳东晓进行了电话专访。就象他写的简历一样,在记者一开头便寻问现在的工作时,岳东晓只是简短地介绍说,目前从事的是IT行业,自己开发软件,然后推广销售。但在话锋转到岳梅案时,那个总在文章中洋洋洒洒的岳东晓,便立即出现在电话的另一端。

记者:你在最近发的文章中介绍了贺家目前的处境,说贺绍强为迎接女儿回家,已经辞去在外地的工作回到孟菲斯。那么,可能许多人都想知道,贺家的处境到底有多困难?

岳东晓:贺家从来就是没有多少钱的,这么多来一直在打官司,还有两个小孩。罗秦一直在家看小孩,没有什么收入。贺绍强呢,因为英语很好,在一家中餐馆里收钱管账,我从一些资料中了解到,他的月收入约在2000美元左右。由于贺家一直在打官司,虽然律师不收费用,但平时的一些费用还是要自己出的,象买资料、复印等等,所以说贺家基本上没有钱。现在,贺绍强又辞去了在外地的工作,回到孟菲斯,也就没有收入来源了。所以,我是希望大家能帮助一下就帮助一下。

记者:那现在,给贺家捐款的多不多?

岳东晓:我对这方面的情况不是很了解,但我看到一些同胞捐了一百两百,我自己也捐出一些。现在,在网上有一个捐款的方式,另外还可以通过写信寄支票的方式。但我对这方面的事情不是很了解。

记者:接下来的几个问题,都是跟网络有关的。作为一家海外网络媒体,多维新闻网从贺家开始打这个官司时,就一直进行着跟踪报导。在你参与这个案子后,又在多维网发表了数篇文章。可以说,贺梅案跟互联网有着很深的关系,网友们也通过网络密切关注着这个案子,其中包括对案子本身的讨论,以及由它而引起的一些风波。比如说,你在2005年12月写的一篇文章中说:“贺梅案公开以来,得到中英文社区和媒介的广泛关注,也得到中国政府的有力支持。但这其中,也不乏利用贺梅案沽名钓誉之人,有削尖脑袋要上电视上新闻的角色,更有瞧人不顺、暗放冷箭之徒。”那么,我想知道,在赢得这场官司后,如果再回头看看这个案子在北美华人社区所引发的讨论和争议,你一定会有不少感触。

岳东晓:当时写这些东西时,是发生了一些特殊的事情,但后来经过许多查证之后,发现其中有一些误解,有些话应该完全收回,但有些话说的也是事实。另外,从当时发生的特殊事情来看,我所做出的那些判断也是正确的。我当时所暗指的人,也没有进行公开的反对,因为他要是这样做的话,就会对另外一些人造成伤害。后来了解了更多情况后,我觉得他这种顾大局的精神很难得。

其实,我也在网上看到,有人说我帮贺家打官司也是沽名钓誉(笑),但这些都不重要。我当时没有必要说,我自己都做了什么。现在,这个官司已经赢了,案子已经结束了。

记者:我还在网上看过一篇贴子,是一名网友在贺家赢得这场官司后,在网上讨论这场胜利时写给你的,是对你写的“历史是胜者写的,你将看到一部贺家光荣历史”,“贺是田纳西人民的恩人”等回应。这位网友在对打赢这场官司和你的正义感表示值得敬佩的同时,又对你的这些话感到不以为然。我想,你当时这么说肯定是有感而发的。

岳东晓(大笑):我是这么想的,历史是不是胜者写的,我的看法是一个很客观的看法,历史是由胜者写的也是一个客观规律。至于贺家对田纳西人在父母权官司上的影响,我认为是非常深远的,我当时是从这个角度来写的。举个例子来说,2005年,田纳西州也有一个剥夺父母权的案子,叫FRR案,其实当事人也是很无辜,当时只是因为不想干扰小孩的生活,就有一段时间没去探望,最后田纳西最高法院就这么判了――剥夺父母权。

贺家这个官司打赢了以后,如果田纳西再碰到象FRR这样的案子,就会有不同的看法。这样来看,贺梅案对田纳西州今后出现的这类案子,就会有相当大的影响。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当时我是在网上讨论时写了这些话,用字当然不能象写论文那样精确。

记者:在贺家终于赢回了女儿的抚养权后,包括一些美国媒体也都使用了“胜利”和“赢了”这样的词汇。但参与这个案子的人在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表示,其实这个案子没有赢家,每个人都是受害者。那么,你怎么看待这个“胜利者”和“受害者”?

岳东晓:首先,我要说的是,我没有说过“这个案子没有赢家”的话,我认为这个案子有赢家,赢家就是贺绍强一家人,还有我们中国人,在美国的华人,田纳西州人,美国所有的父母,我觉得都是赢家。

在这个案子里面你可以看到,父母的基本权利,是有法律保障的,是不能被轻易剥夺的。从这个角度说,我觉得我上面说的这些人都是赢家。如果说,在这个案子中有受害者的话,贺家当初曾受到很大的冤屈,贺家当时的生活可以说快被毁了。还有就是贺梅,她也受到了相当大的伤害。但在这个时候,我们不是作为受害者,而是作为幸存者,我们终于挺过来了,我们胜利了。那么,接下来的就是去迎接更好的明天,我们没有必要再去看过去经历的苦难。

因为,最后的结果是我们胜了,我们的权利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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