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部的资料显示,去年美国共授予2万6113庇护寻求者难民身份,其中获得庇护身份人数最多的爲中国人,其次分别是海地和哥伦比亚人。庇护寻求者一般被拘禁在分佈在全国各地的联邦移民拘留中心或各郡的监狱。由于移民执法局已有两年未公佈相关资料,目前很难确知究竟有多少名被拘留的庇护寻求者。
根据国安部的一条新规,今后来美国寻求庇护者有可能被拘留或监禁更长的时间。国安部称,这一规定是爲了使寻求庇护者的拘留条例更清楚明瞭,不过难民权益倡导组织却认爲,这将使庇护寻求者更难以获得假释。
据美联社报道,“911”恐怖袭击后,除了古巴以外所有来美国寻求庇护者或是那些移民文件不正确、无效或是没有移民文件的非法移民都将置于“快速遣返”程式。由隶属于国安部的移民执法局发佈的新规适用于所有置于这一程式者。
按原先的规定,置于“快速遣返”程式的庇护寻求者只要能够证明他们不会对飞行或是安全産生危险,可以证明自己的身份,而且如果他们对被遣返回国遭受的迫害显示出“可信的”恐惧,即可获得假释。
但新的规定则需要拘留中心及遣返官员对庇护寻求者亲自做出鉴定,只有在确定当事人身患重病、尚未成年、怀有身孕、以及当事人是司法、行政或是立法程式中的证人、或者拘留当事人不符合违公衆利益的情况下,庇护寻求者才可以获准假释。难民权益倡导者认爲,庇护寻求者是迫害的受害者,并非犯罪群体,如此对待有失公允。倡导者担心,一旦政府执行了这一更爲严厉的新规定,今后很难再会改变。
不过国安部移民执法局政策主任库伦(Susan Cullen)则反驳说,这一规定并非针对被拘留的难民而制定新的释放规定,而是针对置于“快速遣返”程式中的拘禁者的国会强制要求执行的联邦法律,目的是使拘留中心及遣返官员在裁定是否释放某人时有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