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法院今日一审公开宣判,广东省原副省长、公安厅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春生受贿一案。
对被告人李春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人李春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鉴于李春生部分受贿是未遂,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具有自首情节; 检举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情节; 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对其依法可予减轻处罚。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 当前新闻共有0条评论 | 分享到: |
|
||||||||||
| 评论前需要先 登录 或者 注册 哦 |
||||||||||||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 | 更多>> |
| 1 | 睁眼说瞎话! 委国街头情景 央视解读离大谱 |
| 2 | 墙内正在疯狂删除这本小册子 |
| 3 | “我躲这里谁敢抓” 天安门照片配文引热议 |
| 4 | 32名古巴保镖为护马杜罗被毙,古巴全国哀悼 |
| 5 | 54岁的李亚鹏传来“噩耗” 真让海哈金喜说 |
| 48小时新闻排行榜 | 更多>> |
| 一周博客排行 | 更多>> |
| 一周博文回复排行榜 | 更多>> |